Q:基督徒的意思是「像基督」,但(经文)也说我们仍每天犯罪:“只在律法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圣经很清楚告诉我们:“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翰一书 1:6)圣经很清楚地说了,并非人人都能承受神的国,只有那些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马太福音 7:21)。事实上,基督徒行善,行义……没错,还是会犯罪,但是我们知道使徒约翰在这里写到:“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重点是,身为神的儿女,当我们犯罪,我们承认自己的罪,他是信实、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挽回祭”已经为我们预备好了,不再被定罪;基督徒的生命中,有神的灵不断结出爱的果子,而爱成全律法,没有律法禁止爱,命令的总归就是爱;圣灵所做的是,在信徒的生命里激发这种果子,又不断除净瑕疵,因着基督的宝血,被称义、被遮盖,被遮盖了,被遮盖了。
我们是神的工作,这美好的工作早就定下了,是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进行的,每个瑕疵,每个污秽都被洗净,就像这样,基督的宝血洗净瑕疵。然而如果有人的生命基本上看来是不义的,根据圣经,这人并没有重生,约翰说的很浅白,你行不义吗,你就是邪恶之子,不是神的孩子,从神生的必定行义,这是圣经清楚教导的。
所以,我们要看的是这个,哥林多后书第5章说,一个真正归信的人,如果真的重生,如果是真的基督徒,他们在基督里就是新造的,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基本上就是,一个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被拯救,与基督一起活过来了,这复活的生命与过去的生命绝然不同。是完美的吗?不,不是完美的,但却走向完美,荣上加荣,神的灵不断转变我们,一点一点又一点,越来越像基督。这是事实,如果不是这样,有人有敬虔的外貌,却否认那种能力,要知道,那是改变生命的能力,那能力是新的创造,少了这种新的创造,就不是真的基督信仰,不是合乎圣经的基督信仰。
罪蒙赦免必定带来生命的转变,必定如此;当神称一个罪人为义,他得到被赦免的法律地位,也一定伴随着真实、实际的生命转变;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圣经说:“不要自欺”,不要自以为你是基督徒,不要自以为你的罪蒙了赦免,除非你的生命有所转变,如圣经所形容的。
我看不见赦免,然而我看得出生命的转变;圣经充满了警告:不要自欺、不要自欺,若没有生命的转变,就未蒙赦免,不要自以为正走在天堂的路上,如果你仍然是你的老样子,仍然喜欢在罪中!因为蒙了基督救赎的一定不再这样。
Q: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若不是热,就是冷,不会是不冷不热,我这样说对吗?
对,不可能不冷不热,你若是不冷不热,就被主从嘴里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