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仰生活 杨太太|聊聊阅卷、旁听、会见和法院安检 By 杨太太的成长日记 2025年 1月 14日 4 一 前几天和笔耕不辍的金律师聊天,说起我在美国做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强度实在是太大。 我们部门只做一审案件,案件到了我们这里就是带着起诉书,随后就是阅卷,会见当事人,然后就是不停的各种听证会(hearings)。 每次开听证会都好像开了一个小庭,类似国内开庭的辩论环节——想想其他环节都砍了,就剩辩论环节——刺激不刺激。 我最近的开庭时间表是这样的: 然而金律师听完以后,直接忽略掉我对话中“工作强度很大”的那个部分,他反而很好奇美国的阅卷制度,旁听制度之类,让我定要开文写写。 话说,金律师你看我忙得都没有时间和各位读者领导汇报我现在的工作状况。很多读者朋友、领导大大肯定要莫名其妙,怎么杨太太忽然就在美国做起了刑事辩护律师了呢? (现在太忙了太忙了,后面一定开文另写,真的真的) 但是金律师既然提起了这些制度差异,那聊聊就聊聊呗。 二 先说阅卷。 国内的阅卷程序是我带好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到检察院去阅卷。 以前很多地方还只允许复印,不允许拍照。那时候复印案卷还要带上助理,一搞就是半天。后来终于可以拍照了,但是不能用手机,只能用照相机(我到现在也不理解这种制度设计到底是为什么)。 最后,有的地方终于开放手机拍照了——但是即便拍照回来,导到电脑里,再打印,也仍然是很繁重的工作。 (话说我真的是在国内做了纯纯十几年的刑事辩护律师,上面这些都是老法师才知道的事) 最近几年,上海的一些检察院开始给律师发光盘——这真是功德一件,省了多少功夫!但是为了这张光盘,律师还是得跑去检察院,亲自提交上面那些手续,他们才会把光盘给你。 相比之下,美国的阅卷程序就简单多了。这里所有的文件都是无纸化,全部登记在法院的网站上。我们辩护律师会给检察官写一个要求证据开示(discovery)的文书,检察官也会写一个给我们。然后大家双方就把相关的证据往法院的网站上一发,就行了。 检察官发来的案卷,一摸一样的有两份。一份是给律师的,一份是给被告人的。给被告人的案卷还会直接寄到看守所(jail),让被告人自己看。这两份的差别是,给被告人的案卷会有一些马赛克,比如被害人的信息,住址,等等。 想想在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律师代理的信息是不是真的一定要律师亲自去提交才能知道,案卷是不是一定要全部都是纸质的? 其实现在大部分公安制作的笔录其实也都是电子的,但是他们还是很传统地打印出来,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收到纸质的,再重新派人扫描——这中间是不是有点浪费人力。 聊起和检察官的沟通,在国内的时候,和检察官打电话也是我重要的一部分工作——我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在办公室,也不知道他们忙不忙。但是我没有其他沟通途径,咱中国的检察官竟然是没有电子邮件的……我只能打电话,不停打,不停打,打到打通为止。 但在这里,律师和检察官的沟通基本就是电子邮件。这里检察官说话不啰嗦,比如昨天我收到的邮件内容就三句话:“早上好,见附件,谢谢。”附件是一份认罪协议,有效期到明年六月。 然后我写过去的内容也很简单:“他另两个案件可以不起诉吗?你要不要给我一个打包的协议?谢谢。” 大家的沟通风格就这样,彼此节省了很多时间。 三 再说旁听。 中国的法庭理论上是18岁以上,谁都可以旁听的,但是实际上这中间有很多限制。在《记一个无名律师办的知名案件》一文里也讲过,很多敏感案件,旁听席甚至给家属都有人数限制。 我过去开的一些宣判庭,往下一看,哇,公务员同志比家属人数还多——但你也不能说啥,人家虽然是被领导派来的,但也有旁听权不是。 美国的法院旁听就简单多了。这里大部分都是听证会,法院给的时间表完全不准,让你9点来,你等到10点半开庭那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有很多人会坐在旁听席等候。但是这样的好处是法院一上午真的可以处理很多很多案件。 这里法院在开庭的时候,旁听席的人走进走出都是很正常的,带着孩子来旁听也是很正常的。有一次,有个小宝宝真的很吵,法官对他家人说:“话说如果你们把孩子带出法庭,你知道我是完全不会介意的。”——那家人马上就很接翎子地让孩子爸爸把孩子抱出去了。 和中国的法庭一样,这里在旁听席和法院开庭的区域之间有一道木板矮墙,虽然旁听席可以走来走去,但是只有律师可以过那道木板矮墙。习惯以后就觉得这样也挺好的,虽然旁听席有时候人员进进出出乱得好像小卖部,但是过了那道木板,大家就都专注在开自己的庭。 美国法庭不能拍照录像,这个背后的法理是,要保护在场人的隐私权。但是你拿个笔记记画画是肯定没问题的——这也就是很多美国新闻都会有一些被告人的速写图——因为不能拍照。 对比之下,国内的法庭旁听是不能拿笔记录的——这是一个冷知识,虽然我也不知道背后的法理是什么,但我知道法官如果发现旁听席有人记录的话,可能会让法警把他的笔记本那两页纸撕掉。 四 说说会见。 国内的看守所,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见。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的时候,要带好律师证,委托书,会见介绍信,理论上来说,三样东西齐全,看守所就会让你见。 但这里面有一些实务的细节,比如一个当事人最多只能委托两个律师啊,如果当事人已经有两个律师,那律师就还得有解除律师的函啊,如果是家属委托的还要带好家属的亲属证明啊等等…… 再一次,做了十几年刑事律师,聊起看守所会见我真的满满回忆(又见《去看守所好像回家》、《被关看守所是一种什么感受》等文) 我经历过浦东看守所早上4点的排队,拥有那些老看守所没搬家前弄堂里贴墙停车需要的十级车技,我记得徐汇看守所的大哥脚骨折的事,还有一看小卞警官特别专业亲切…… 在美国,和监狱(prison)相对的,他们的短期羁押场所叫jail,我就也叫它看守所了。这里的看守所,家属是可以会见的。家属也可以电话,也可以视频。但是除了律师的会见,家属所有的电话视频都有监控,检察官可以直接调取——所以家属想要帮忙串供,也不是那么容易。 让我在这里插一句,真的,家属能自己见当事人,这能给辩护律师省多少事儿啊……我和当事人见面的时候就谈案子。一般案件半小时就聊完了,聊得天荒地老也就一小时。我不用再给家属带话,不用再给当事人念家属写的信,出来也不用给家属打电话——反正他们自己也可以电话。 整个工作效率提高了三倍。 这里会见,带好律师证,告诉看守所我要见谁,就完事儿了。整个登记过程丝滑得不超过5分钟。 这里律师证也不是我们那种小本本,它是一张类似我们国内那种很山寨的洗剪吹金卡,我就放钱包里——然而事实上,因为你常来常往的,看守所的警察都认识你,他们也根本不会看这张卡。 我和我师父聊起的时候,他很担心我会见当事人——他以为我们会像电影里一样,单独呆在一个小房间里会见。他担心那万一当事人生气了,伤害我了,我怎么办。 师父是亲师父啊,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会叫我3点可以去接孩子放学了,在这里会叫我工作不要太拼命了,还是要注意身体(又见《我的基督徒老板》等文) 我告诉我师父,这里的会见室设计,和国内看守所设计几乎一摸一样,我们也是隔着玻璃聊天,当事人完全碰不到我。 危险的点反而是在房间外面——其他律师给我传授经验,会见完毕以后,我即便站在走廊里,也要把会见室的门开着,直到警察带我离开:因为万一看守所有暴动,我可以一下子躲回那个小会见室,外面的人也冲不进来,那就是最安全的了。 五 最后聊聊法院的安检。 国内的法院,对于检察官和律师,是不安检的。我们走一个律师专用通道。只要给法院展示一下我们的律师证,我们就可以通过了。我们也不用排队等待。有的法院规定当事人不能带水进法庭,但是律师也可以带水。 我过去十几年执业,没有一个法院在安检的问题上为难过我。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非常非常高级的制度,展示了中国法院对于律师的尊重。 美国的法院,检察官不用安检,律师需要安检——这简直了,是不是赤裸裸的歧视。不过总算安检速度还是很快的,口袋里的东西放包里,包一过机器就得了。 英国的法院,则是所有人都要安检。英国的律师开庭,一切都很古典,律师要穿戴律师袍,戴个假发帽,很多律师还习惯提着一个木制的行李箱——但是大家穿得这么厚实,排队安检的队伍却长得可以排到法庭外十几米,夏天真的是要人命。 我每次在国外安检排队的时候和英国的大律师(barrister),美国的律师聊起我们国内的法院的“律师不用安检”的制度,英美律师都是纷纷竖起大拇指:高级! 所以国外的游子律师,什么时候会怀念国内?——去法院安检的时候。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中国什么制度领先英美50年,“法院不安检律师”是一个真正的例子。 但是很多地方法院的同志,不明白这个制度对于我们司法系统的重要性、标志性、荣誉性,不但不懂法,不学习,不遵守,有的还喷辣椒水给它抹黑。 这么好的制度,请国内法院一定要保持。 分享 EmailCopy URLFacebookTwitterPinterestWhatsAppTelegram 所属主题信仰生活 前一篇文章杨太太|一个五宝妈妈的2024年下一篇文章杨太太|记一个无名律师办的知名案件 杨太太的成长日记基督徒,四宝妈妈,刑事律师 阅读更多 信仰生活 杨太太|记一个无名律师办的知名案件 2025年 1月 14日 信仰生活 杨太太|一个五宝妈妈的2024年 2025年 1月 14日 信仰生活 从读经到读信仰经典 2025年 1月 14日 最新文章 杨太太|记一个无名律师办的知名案件 2025年 1月 14日 杨太太|一个五宝妈妈的2024年 2025年 1月 14日 从读经到读信仰经典 2025年 1月 14日 当代门徒训练需要的七力 2025年 1月 14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