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斯 1:9王后瓦实提在亚哈随鲁王的宫内,也为妇女设摆筵席。
斯 1:10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
斯 1:11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
斯 1:12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
斯 1:13-
斯 1:14那时,在王左右常见王面,国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玛代的七个大臣,就是甲示拿、示达、押玛他、他施斯、米力、玛西拿、米母干,都是达时务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规,办事必先询问知例明法的人。王问他们说:
斯 1:15“王后瓦实提不遵太监所传的王命,照例应当怎样办理呢?”
斯 1:16米母干在王和众首领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王各省的臣民。
斯 1:17因为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说,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到王面前,她却不来。她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
斯 1:18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
斯 1:19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面前,将她王后的位分赐给比她还好的人。
斯 1:20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国度本来广大),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
斯 1:21王和众首领都以米母干的话为美,王就照这话去行。
斯 1:22发诏书,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说本地的方言。
背景
《以斯帖记》差不多是基督徒最喜爱的几卷书之一。我想原因有两点。
第一,本卷书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喜爱故事本就是人类天性。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严谨的议论文,但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故事。
第二,本卷书和《路得记》是圣经里仅有的两卷以女性为主角的经卷,而基本上任何教会都是姊妹远远多于弟兄,所以《以斯帖记》被特别喜爱是理所应当的。这一点可以从姊妹们为自己起的英文名就能看出来,差不多“Esther”是最常见的女名之一。
东方恶俗与乱命不从
上一次证道提到,《以斯帖记》第一章的前半部分,极力渲染了亚哈随鲁王和波斯帝国的奢靡荣华。但如此气焰熏天的王,统治一百二十七个行省的天下之主,居然在王后不奉召时气的“心如火烧”,这就显明了他的“渣”属性。随后坏狐狸米母干等“达时务的明哲人”献上的计策被顺水推舟地采纳并颁布,表明波斯君臣都渣性十足。
现在回到“瓦实提抗命”的问题上来。如果只是走马观花地泛读第一章,有可能很多人,特别是所谓“大男子主义纯直男”,会产生“瓦实提太能作、太能装”的想法。轻说,至少是“不给面子”,重说,的确是“藐视君上”。那么仅仅是被打入冷宫而不是杀掉,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那么这里就不得不略微详细一些地说说这个“抗命”事件的背景了。
从普遍恩典(这也是本书的重要主题)的角度来说,解读《以斯帖记》时,我们有一本很重要的参考书,就是著名的希罗多德的《历史》。希罗多德是以斯帖和亚哈随鲁的同时代人,他这本书里也有非常多的关于波斯的资料,毕竟《历史》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希腊波斯战争史》。
下面我会从他的书里引用一个记载,来试着说明本章第11节经文(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究竟是什么意思。
第五卷
(18)奉派的这些波斯人到阿门塔斯这里来见到他之后,便为国王大流士要求土和水。他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把他们当作客人招待,邀请他们参加盛大的宴会并给以热诚的款待。但是在宴会之后,他们坐在一起会饮的时候,波斯人向阿门塔斯说:“马其顿主人,我们波斯人的习惯是在举行任何的盛大宴会之后,还把妻妾们召来,要她们侍坐在男子的身旁。现在既然你热诚地接待并隆重地款待了我们,而且又把土和水给了我们的国王大流士,那就请你遵守我们的习惯吧。”但是阿门塔斯回答说:“波斯人,我们没有这样的习惯,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习惯。我们是男女不同席的。但你们既然是我们的主人并且这样要求了,那么就照着你们的愿望来办吧。”阿门塔斯这样说着,便遣人把妇女们召了来;她们应召来到之后,便在波斯人的对面坐下了。波斯人当时看到姿容秀丽的妇女坐在自己的面前,便向阿门塔斯说,他的这种做法是毫无意义的;他们以为如果妇女来到这里不坐在男子的身旁而坐在他们的对面叫他们看着难过,那就反而不如不来了。阿门塔斯不得已而命令妇女们坐在他们的身旁,当她们这样做的时候,那些喝得酩酊大醉的波斯人便用手摸这些妇女的胸部,有的人甚至试图去吻她们。
这就是波斯人的风俗,一种显而易见的恶俗。希腊人(马其顿)很保守,波斯人很“开放”。
所以,连喝了七天大酒的亚哈随鲁,在理智很不清醒的状态下召王后来陪酒,实际上是对瓦实提的一种严重侮辱。很多解经家指出,亚哈随鲁实际上是在要求瓦实提王后裸体出来供人观看,甚至会得寸进尺地要求她做一些更不堪的事。
我认为这样的解读是相当合理的,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的话。始祖堕落之后,裸体就成为一种最高级别的羞耻之一。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有一个年轻母亲带着生病的儿子在大街上裸体求助,这就说明她已经到了最绝望的时候。
所以简单来说,我完全赞成瓦实提的抗命。乱命不从,理所应当。甚至如果在今天,瓦实提应该上网去发一个声明,带上#metoo的标签,向一切形式的性骚扰(哪怕来自国王)说不。
前一阵有一件类似的“小事”发生。就是冯小刚和葛优陈道明等聚餐,然后不知谁拍了一段视频传到了网上。视频中, 喝得眼睛通红口齿不清的冯一定要让《芳华》的女主角苗苗给大家跳个舞,苗苗颇为尴尬。这时陈还出来说了几句不要欺负小姑娘什么的,但最后苗苗还是跳了,光着脚在地板上跳的。而且是陈钢琴伴奏。
所以,这种事情大约自古以来就是东方风俗的一种。女性,特别是美貌的女性,会被有权有势的男人当做自己的宠物和战利品,并且用于在其他老男人面前炫耀。在此意义上,如果苗苗有一天也站出来说“metoo”,应当说毫不令人意外。
然而女性究竟该如何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上自处,答案仍要从圣经中找。
圣经对女性角色的定义
众所周知,圣经首次出现“女性”,是在创世记第一章:
创 1:27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就是说,男人和女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一样高贵,一样神圣。因此他们在上帝面前当然是平等的,这里的平等特别是指灵魂、理性、尊严等等。
然而平等不代表相等。一般而言,男性的体力要远胜过女性,因此某些工作只能或者最好男性去做,这不代表不平等,而是说不相等。正如女性的耐心、细心往往也胜过男性,所以也有一些工作更适合女性而非男性去从事。
男性固然比较“强悍”,但上帝也给了女性更高的平均寿命作为“补偿”。男性比较冷静,但过分了就是冷漠。女性相对感性,但过分了就会混乱。男性相对来说比较有组织性,场面越大这一点越明显;女性相对来说在小共同体里更能发挥长处。
这些事,都是在说明:男女有别。男女平等但不相等。因此上帝从一开始就给了女性两个重要的定位:
1:文化使命中“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的任务,很明显有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女性的责任。上帝命定由女性来生产后代,由女性来哺育婴儿,这绝不是可以随便忽视的重大顶层设计。
2:上帝命定女性要成为男性的“帮助者”,这又是一个非常准确和贴切的定位。就是说,在夫妻关系中,女人就是女人,女人不能成为女王,但女人也不能沦为女仆,她是与丈夫有别的、位于丈夫之后但与丈夫平等的“帮助者”。
所以,我们当然不能说单身的女人就不是完整的女人。但我们仍能小心地说:单身的女人大概不能真的理解和帮助到世界上大多数同时是妻子和母亲的女人。
是的,妻子和母亲,就是上帝给女性的首要定位和天赋使命。如果要加,或许应该加上她还是女儿,但任何其他的角色,都需要在这两个(或三个)角色的前提下被考虑。
罪对女性形象的扭曲与破坏
然而始祖的堕落使得罪进入了世间。罪对上帝设立的诸多秩序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和破坏。包括刚才提到的上帝赋予女性的角色。
而且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先造的是男人,但是先犯罪的却是女人。当然,虽然先犯罪的是女人,但上帝首先问责的,仍是男人。这事需要好好思想,就是男女的角色和任务究竟是什么。
罪对女性角色的扭曲和破坏,可以用上帝对亚当夏娃的咒诅来描述:
创 3: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首先,女人怀胎生育的苦楚被增加了。据说,任何一种动物在怀孕和生产时都没有人类的女人这么痛苦(当然我不是在说人是高级动物)。
然而相对而言,或许这个痛苦还是小的。真正痛苦的是下一句: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这句话甚至可以推广到任何的男女关系,而不仅仅是夫妻关系中去。当然,首要和主要应用还是在夫妻当中。
这里的“恋慕”和“管辖”有着多种多样的解读,但所有解读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就是罪使得女性不再能完全成为与丈夫有别的、位于丈夫之后但与丈夫平等的“帮助者”,而是扭曲为“要不女王要不女仆,反正不再是妻子和女人”的奇怪角色。
女王的意思,就是女性想要利用一切手段(通常是美貌和谎言)来试图掌控男人,比如大利拉和耶洗别。
女仆的意思,就是女性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无所作为,逆来顺受,一味忍耐,甚至姑息纵容男性的罪,沦为武三娘和刘慧芳。
我的意思是,姊妹们,你们的罪,主要就会体现为这两个方面,一左一右,但都是偏离了上帝的命定。
然而罪的邪恶又在于,它会把水搞混,把本来就不简单的事情弄得更加复杂。比如,今日当教会本着圣经,宣讲“妻子要顺服丈夫”,很多姊妹就会有一种强烈的反应,认为这就是要他们做女仆。一说回归家庭,就下意识解读为要“脱离社会”。这就是标准的雪上加霜,火上浇油,基于错误的理论、以错误的方式解读错误的现象。
甚至如果是男性牧者在宣讲“妻子要顺服丈夫”,就有很大可能被人斥为“米母干”。弄得很多教会,特别是坚持只按立男性圣职人员的长老会,出于某种“教会政治正确”,花大量时间反复对男性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却不敢、不想、不能教导、警戒同为罪人的女性和姊妹。我不能说这是符合圣经教导的。正面而言,教会当然应该教导男人也教导女人,警戒“渣男”之后也要警戒不合圣经的女子。讲信德和武德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讲“女德”。
人人都接受过女德教育
首先我要承认,我不是女人,所以我当然不可能完全彻底地了解女人。就像有人说,如果痛分为十级,那么被蚊子咬如果是一级,分娩的痛就是十级。这一点,身为男人的我,恐怕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完全理解的,理性在这里没什么用,因为我没法计算这里的比例关系。即便计算出来也无法切身感受。
但这不代表我就不能对女德问题说点儿什么。因为毕竟我有母亲,我多少了解她。我也有妻子,我们结婚十五年了,我应该算是非常了解她。我还有两个女儿,虽然年龄还小,但也让我认识到女人果然有很多类型。教会也有很多姊妹,其中有一些我也曾和她们深入交流,因此也算是了解。
并且比这些更重要的是,作为神的仆人,我有责任指出圣经上那些明确地指着姊妹们说的话。我会极力避免将太多个人的判断掺杂其中,但我仍会冒着“属灵政治不正确”和“你又不是女人”的评断,小心但坚定地传讲,符合圣经的“女德”是什么。
因为,这个问题如此重要,如果你不从教会的讲台上听到,你也会从其他地方听到,并且接受。
我相信绝大多数姊妹没有正式上过任何一种“女德课”,可这不等于你没受过女德教育。从小你在童话中听到的“公主要等着王子拯救”,这就是女德教育。你读的网络小说,霸道总裁爱上我,也是女德教育。你爸妈对你说“女孩子关键是要找个好男人才幸福”是女德教育,你七大姑八大姨说“某个姑娘是女强人所以不会有人要的”也是女德教育。儒家传统告诉你“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女德教育,有人说女孩子被性侵是因为她穿得太暴露也是女德教育。你闺蜜说“咱们女人不用为事业打拼以后嫁个高富帅就行”这也是女德教育;事业有成的职场女性诚恳地劝自己准备回家带孩子的闺蜜说“你这样不就脱离了社会吗”这还是女德教育……
所以你以为教育就是上学校学习,课本上没有的就不存在?不。这是对教育的无知。教育其实无处不在,女德教育同样无处不在,你骗自己说是“自己想法”的那些想法,差不多可以肯定来自小区超市门口的大妈的闲谈,或者跟你一样年纪的闺蜜们的幻想,或者机场书店摆在最前边的精装庸俗读物的观点,或者是通了英文的你翻墙出去弄回来的一些女权主义残羹。这一切你都不假思索全盘接受,唯独教会讲台关于女德的明确而清晰的教导你总觉得愤愤不平。
这就是罪的影响和后果。姊妹们,如果你们需要认罪,首先要认的,恐怕就是以别神为神,宁可信闺蜜也不愿归正,宁可信老师也不信牧师的罪。
十字架对女性的破碎与救赎
之所以有这样的罪,恐怕最主要原因,就是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教会和圣经,已经被定义为是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这实在是魔鬼最大的谎言之一。
首先,圣经从未贬低女性。希伯来书十一章,是著名的“信心英雄榜”,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再从整本圣经整理出一份“信心女英雄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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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风险,用于履行圣约的他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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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风险,勇敢拯救摩西的姐姐和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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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信心,保护以色列探子,后来成为波阿斯的母亲的妓女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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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领以色列人制服仇敌的女士师底波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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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王的曾祖母摩押女子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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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慧拯救了亚比拉全城的无名妇人(撒下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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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圣书、引发圣殿改革的女先知户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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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了犹太人的王后以斯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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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服圣灵、生下主耶稣的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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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婴儿耶稣的女先知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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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跟随主、供养主的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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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所爱的姐妹马大和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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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抹耶稣,被主宣布无论什么时候传福音也要纪念她的那个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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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门徒四散逃亡后守在十字架下边的那些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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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耶稣被安葬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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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的第一日去探墓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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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见证主耶稣复活的抹大拉的马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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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腓利那四个说预言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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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欧洲宣教第一个信主的卖紫色布匹的吕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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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力的亚居拉的妻子百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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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十六章里边被保罗问候的许多姊妹同工……
并且,整个教会,就是明确的女性形象:基督的新妇。
可以说,虽然首先犯罪的是女人(夏娃),女人的罪也并不比男人更少或更轻,但同样,上帝的恩典在那蒙拣选的女儿和蒙拣选的太太们那里,也是格外显大的。这恩典借着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借着圣灵在人心里的动工,重生了许多女性,拣选拯救她们,带她们悔改相信,得以被称义,又靠着主渐渐成圣,成为福音的管道和多人的祝福。
所以,如果不回到福音的起点,“女德”之类根本无从谈起。一个不认罪、不信主的女人,“女德”再好又能如何呢?仅仅从外在行为来看,恐怕很多日本女性,都相当符合圣经的女德标准:一旦结婚就回到家庭相夫教子。可这又能如何呢?如果不信主,一家人齐齐整整下地狱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悔改认罪永远是第一步,任何罪人想要得救的第一步,这当然也包括女人。
被恩典所恢复的女性形象
再次强调,如果还没有信主,以下的建议和描述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如果你还没有信主,你就没有属天的生命,没有翅膀。可是以下的建议和描述,恰恰就好像是一份“飞行指南”。没有翅膀的话,你看这个有什么用呢?所以,如果你还没有悔改信主,现在就跪在上帝面前认罪吧,求祂赐恩使你认识祂,求祂赐恩使你经历主耶稣的受难与复活,求祂赐恩使你被圣灵救活过来。
在你已经重生悔改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接着谈论被神恢复和更新的女性形象。
在今天的经文中,瓦实提被废了,以后再未出场。继她为王后的以斯帖,可以代表神所喜爱的一类女性。以斯帖顺服而勇敢,胆大而心细,这些都是主内姊妹该有的美德。
如果结合整本圣经,我愿以如下三点来概括基督徒女性该有的形象、角色与位置。
一:沉静学道
提前 2:11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
提前 2:12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
这可能是最容易触怒一些姊妹的经文了。但我相信姊妹们都能承认,这是圣经的话语。所以我不做更多的诠释,只是引用在这里。因为我能想象会有很多姊妹以及弟兄会主动给我解释他们的看法。到时我会试着分别做一些针对性回应。
这里需要首先指出:保罗被圣灵所感写下的这经文,与圣经其他地方对女性的定位是一以贯之的。刚才也已经提到了一些。长老会的传统对这经文的解释是:不是不准女性参与服侍,而是不准姊妹做“讲道”和“辖管”这两件事。再具体而言,就是我们不会“按立”姊妹,不会授予姊妹“长老”和“执事”的圣职。
这不代表不许姊妹服侍。除了做长老,教会里其实有太多的服侍,不仅需要姊妹,而且更适合姊妹。比如主日学,探访,代祷,劝勉,慈惠,教育等。在宣教禾场上,女宣教士也可以有更大的服侍范围,包括对男性慕道友布道。甚至针对中国家庭教会的现实情况,如果一个地方教会的确没有合适的弟兄,那么暂时由姊妹来代行弟兄的职责,恐怕也并非完全不可以,只要这教会愿意并且切切恳求神在他们当中尽快兴起弟兄。
抛开服侍层面,“沉静学道”也是对所有姊妹的一个普遍要求。我的大女儿在教会学校上三年级了,当我看到她能在教会和学校里都渐渐可以“沉静学道”,我就特别感谢上帝,上帝让这孩子从小就知道并且了解神的话语。她现在能够基本独立地背下来《以弗所书》,这是神何等大的恩典,我相信并且盼望她能继续沉静学道,安然生长,将来成为一个好姊妹、好妻子、好母亲。
第二:端庄得体
开始就已经提到,上帝给女性的最主要定位,就是妻子和母亲。绝大多数女性会走也应该走这条路。
当然,我还不至于建议姊妹们初中毕业就结婚生孩子。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身体不够成熟,而是心智不够成熟。或者说,古人的十六岁的确就是大人,但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今天的男人女人,不要说十六岁,就是二十六岁甚至三十六岁,也有很多巨婴,或者中年少女。
成为好妻子好母亲不是自然而然的。首先,如果不信主,你其实成不了的。或者说即便表面上成了,也没有实际意义。即便是信主的姊妹,圣约中的女孩,也需要漫长而细致的归正教育才可能成为。
我想,基督徒女孩,在主内学校打下比较稳固的根基之后,如果有带领和恩赐,在高中毕业后去深造或者工作几年,这还是好的。一方面装备自己,无论在属灵知识还是属世知识上;一方面对自己所身处的世界和时代有一些切身认识。到了合适的时候,就结婚,进入“天作之合——上帝包办的婚姻”,安心相夫教子。之前的装备和经历,在之后的这个阶段,还是很能派上用场的。
当然,一个优秀的妻子和母亲并不是必然有很多知识和经历,历史上很多伟大的妻子和母亲甚至根本就是文盲,一生也没有走出过她的村庄。但是如果能在有美好品格与属灵根基的前提下,有一些装备,对于帮助丈夫、教养儿女,当然是更有好处的。所谓“推动摇篮的手推动整个世界”,大概就是在说,母亲的素质越高,民族的素质越高。并且姊妹的学习和装备也应该是终生的,应该和丈夫琴瑟和鸣,步调一致。特别对于全职在家的姊妹而言,你是不是脱离社会其实并不重要(其实你想脱离也脱离不了),重要的是你不要脱离你丈夫的节奏。如果停止了装备和学习,同时“对方正在输入”,那难免会渐渐有一些沟通上的问题,这一点是很值得注意的。
然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可不提。如果说成年之前的女性有父亲的保护,结婚之后的女性有丈夫保护,那么,成年之后、结婚之前的读书女性或职场女性,就处在一个很微妙的境地。
最近沸沸扬扬的“me too”运动,我先不说其纷繁复杂的背景与现象,而是想小心地指出一点:绝大多数的性骚扰甚至性侵,都是在缺乏保护的情况下发生的。具体来说,就是在脱离父母、未有丈夫之前的这段时间和经历中发生的。
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张图片。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小女孩问爸爸她能不能答应一个男孩的约会请求。她爸爸要求她穿上一件特制的T恤再去约会。T恤上印着父亲秀肌肉的半身像。下边还有一行字:这是我爸。
多美好的画面。这就是父亲对女儿的保护。今天很多基督徒在婚礼当中采纳了一个西方的仪式,就是父亲牵着女儿的手,把她交给新郎。但我们或许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这其实意味着,父亲将保护这个女孩的责任,交给了另一个男人。
不能回家(无论是有父亲在的家还是有丈夫在的家),是产生米兔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说,米兔问题的原因之一,是迷途。如果不能回家,“出家”也不能保证你不受性侵,最近京畿某temple的短信门,可以证明这一点。
需要再次不怕大家厌烦地强调:上帝给女性的首要角色和位置都是在家庭。所以,离开了家庭(无论是父母的家庭还是丈夫和自己的家庭)的女性,事实上来说,就是进入了一个比较危险的场合。毕竟这个场合是以男性居多,而且男性最明显的罪性之一,的确就是眼目的情欲。
况且,无论如何,毕竟还是有少数女性,甚至基督徒女性,因为被世俗风气所熏染,存在着有意无意想要利用自身的某些条件(比如外貌和身体)去影响、操纵男性的欲望和实际做法。在这第二种情况里,这些昨天还主张并践行着“性自由”、“性权利”的新时代女性,今天突然高喊着“me too”,我不敢说她们的表现是一以贯之的。
关于“性侵”,经上有这么一个“分类”:
申 22: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申 22:24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 22: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申 22:26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她杀了一样。
申 22:27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这里清楚给出了两种情况:
1:无力反抗,或者无人搭救
2:可以反抗却不反抗,有人搭救却不求救
那么情况1里,女子无罪,严惩男子。但情况2里边,女子与男子同罪,因为这不叫强奸,而是通奸了。
这就是律法的功用之一,就是可以作为社会规范的准绳。当然可以而且应该细化这条律法的全部精神与含义,但这条律法的最主要意义之一,或许就是它并没有故意偏袒男性或偏袒女性,是真正的公正、公平。而在我看来,今日的许多政治正确,其实已经有矫枉过正之嫌。
套用一位网友的话说就是:
如果对方性侵,那么请报警!
如果对方骚扰,请远离!
不要装着你好像没有其他选择似的。如果你连制止伤害,让罪犯付出法律代价的勇气都没有,那么请不要事后抱怨你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因为很可能,你是共犯。
所以,简而言之,我想,基督徒姊妹们成年后求学、就职的这段时间,如果可能,或许是越短越好,并且永远不要脱离父亲和教会的保护。
而具体到这段不管多长的时间里边,有必要对姊妹的穿着打扮提出一些建议。当然这些建议对已婚姊妹也是完全适用的。
不过首先,我完全同意,那种认为“某些男性会强奸都是因为被穿着暴露的女性刺激”这种说法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说法之一。因为可靠的数据表明,强奸犯之所以强奸,只是因为他是强奸犯,跟受害人的穿着没有明显关系。
但穿着打扮仍不能说是无关紧要的。圣经有多处明确的经文指向这个方面:
赛 3:16
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珰;
提前 2:9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
我曾看过一篇有趣的文章,叫《女性保守主义修炼指南》,其中有很细致的对于穿衣打扮方面的建议,颇为实用,引用如下:
1. 正确着装。选择剪裁得当的合身服装,不要过于暴露或华丽。
|开始围绕中性色(黑、白、灰、棕、藏蓝)打造你的衣橱,色彩作点缀。
|可从基本单品着手,比如纽扣衬衣、衬衫裙、便裤、休闲西装和毛线衣。
|依然可以时尚,但避开那些过紧、过短或低腰的单品。
|细节很重要,比如把衬衫上的扣子多系上一个,或在过于贴身的毛衣内搭一件吊带衫。
|不穿露乳沟的低领装,不过多暴露皮肤。穿带领衬衫可考虑系上所有扣子。其他外套亦然。这可使外表整齐庄重、得体保守。
2. 选择合适的饰品。选择珠宝与其他饰品时,以温和、有品味、经典为宜。
|珍珠项链、钻石或锆石耳钉、网球手镯,均是经典饰品的范例。
|靓丽印花丝巾、闪耀胸针、简约的宣言项链(注:statement necklace,表示个人身份、地位或爱好的项链。款式大多繁复、独特、夺人眼球。)是在保持品位的同时点缀色彩与时尚的窍门。
3. 选择一种经典发型。女性保守主义者注意头发保养但发型简洁。
|发型简洁为上。bob发型(注:又称鲍伯头、波波头。)和轻柔层次的剪发均为可靠选择。简洁的发髻或马尾也是不错的选择。
|可以染发,但要保留自然发色。你会发现女性保守主义者的发型中,绿色挑染可不多见。
|无论何种发型,整洁最关键。
4. 妆面简单低调,坚持用中性自然色
|请化淡妆,妆面过重看起来虚假、不自重。
|喜欢明亮的彩妆,就突出脸上某一部位,其他低调。正红色的唇膏搭配色彩柔和的眼影。喜欢亮色的眼影,就选择色彩柔和的唇膏或无色唇彩。
端庄得体,既是姊妹们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弟兄们的保护。我相信在新天新地里赤身裸体相处是没有问题的,就像在伊甸园里一样,但那不是现在就可以随便裸露的理由,即便你是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因为现在那眼目情欲之罪还没有彻底除掉,任何一个正常男子都无法彻底抵挡这种试探。所以恳求姊妹们,怜悯你们软弱的弟兄。
律法不是让你断欲,福音更不是让你放飞自我。圣经说“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后2:22)”,这是对两性说的。身为男性,你要避免与除你妻子、母亲、女儿以外的女性独处。身为女性,你也同样应该警觉,避免进入那种会让你进入情欲试探的环境,这是说不光你可能会被侵犯,你自己也同样存在情不自禁的可能。女性虽然或许情欲试探较小,但绝不是天然免疫。
三:相夫教子
以上已经反复论述过,神给女人的定位,最主要的身份就是妻子和母亲。
有人指出,在亚当“修理看守”的工作方面,女人也是帮助者,所以也应该工作,对此我并不完全反对,但需要指出的是,同样可能,或者说更可能的解读是,这方面的“帮助”主要也应该从“男人在前线女人在后方”的角度理解,并且如同大卫给以色列人所定的律例:上阵打仗的和看守兵器的同得一样的奖赏。
男主外,女主内,即便工作,家里也有很多工作,料理家务、照顾儿女,本身就已经是非常繁重的工作,事实上强度和要求一点儿都并不比男性在外的工作低。
新约圣经有多处教导,指出家庭才是大多数姊妹的主要禾场,比如:
多 2:3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不说谗言,不给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训人,
多 2:4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
多 2:5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毁谤。
这段经文就已经指出了回归家庭的姊妹的主要任务:
-
在家里:爱丈夫,顺服丈夫,爱儿女,料理家务
-
在社区:谨守、贞洁、待人有恩
-
在教会:行动恭敬,不说谗言,掌握善道,教导少年妇人,传承“合乎圣经的女德”
这些任务还少吗?还轻吗?
所以,很多姊妹其实是因为不想承受这么重要的职分,才逃离家庭的呼召,躲避在工作当中,把孩子交给保姆和老人照顾,把丈夫交给同事(包括女同事)和朋友(包括“红颜知己”)帮助。
总结
以上的“沉静学道、端庄得体、相夫教子”如果加以概括,可以叫做:回归本位。
上帝创造世界,天有天的本位,地有地的本位,海有海的本位。天使有天使的本位,人有人的本位,动物植物各有自己的本位。在人的本位中,男人有男人的本位,女人有女人的本位。
人只有在回归自己的本位时,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与平安。甚至不信主的人也在普遍恩典中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梅艳芳。她患癌去世时四十多岁,一生独身。在她的葬礼上,司仪,也是她生前好友张敏仪说:
每个人都以为梅艳芳是一位现代的女性,很新潮,尤其是她的装扮。其实,梅艳芳她是一位非常传统的中国女子,在电影中,她可以扮演不少的角色,例如:茶花女,红拂女,秋瑾,贝隆夫人,甚至昂山素姬。不过,她最想做的是山口百惠。
山口百惠又是谁呢?我相信七八零后应该都知道,九零后我就不确定了。她是七十年代日本最红的女星,没有之一。14岁出道,但在事业巅峰期的20岁突然宣布要与三浦友和结婚,并彻底从娱乐圈隐退,专心相夫教子。
不死心的娱乐圈在她家蹲守了好些年,指望抓拍到两人争吵,最好是打架的画面。或者能第一时间抢到臆想中的“不甘寂寞的山口百惠宣布复出”的大新闻。然而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三浦夫妻恩爱如故,多年雄踞日本模范夫妻榜榜首。两个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事业有成。
山口百惠其实是个私生女,从小缺失父爱。所以当她遇到温和有礼,又对她关爱有加的三浦友和时,一见倾心。确定恋爱关系后,百惠就说:“我要退出娱乐圈,专心做你的好太太。”三浦既震惊又感动,回答她:“好吧,我来干!”
根据网上的资料,三浦友和是基督徒,山口百惠在嫁给他时也成为了基督徒。(资料来源:http://blog.livedoor.jp/u2pwnr/archives/3239149.html,http://godlovebear.blogspot.com/2008/10/4.html)
这或许可以算作“回归本位才能得到安息”的一个好例子。
神所定下的各种本位曾被罪玷污、扭曲、翻转,以至于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但十字架的救恩使得那真心信主的选民能够有可能回归自己的本位,恢复神起初造人时的美好、尊贵形象。
愿神恩待我们众人,以祂的至高怜悯,拯救祂的选民。愿神引领男人和女人都能回到自己的本位,在自己的本位上荣耀上帝!
(点击“阅读原文”访问我的网易云电台收听本次证道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