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时代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快餐文化盛行,就连阅读也难免以快为首要要求,快快地多读好书、经典图书,却难免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今天这篇关于阅读的文章,给出许多好的阅读建议,比如引用艾德勒的这条:“读好书时,问题不在你能读过多少,而在你能读进多少!”愿本文帮助我们快慢合宜,建造生命!
最近两天晚上,我注意到我那十九岁,最喜读书的儿子科德开始读我所喜爱的福克纳小说之一——《声音与愤怒),而读不下去。我非常了解其中的原因。开头几章描写一个白痴的男孩子对一场高尔夫球赛的看法,是很不好懂的。
我记得若干年前当我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前面几章而读不下去时,所用的那种策略。“省掉第一章吧,”我对科德说。“先把故事看下去,然后再回头来看开头的地方好了。”
从那以后,他就读那本书读得出神,连吃饭时都不愿抛开。
老资格的阅读者往往不自觉地还使用一些别的办法。我有一次看着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院长爱德华·巴列特看完一架新到的书籍。他抽出一本,浏览一下书中的序言,查查目录,翻看索引和书目,看看书内几个主要的引证,再看涉及作者的说明。他用这种方法,在十五分钟内便评定了差不多十本书,然后拿出三本准备细读。
“略读一本书,有如探查油矿,”他说,“你明白一些迹象以后,就不会老是挖到干洞了。”
许多人相信读书之法是从头读起,一直读完。哈佛的阅读指导处处长威廉·白瑞认为有时读大作家的作品时,这是达到真正了解的唯一办法。“可是这种办法消耗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这样做的。”他说,“究极言之,一个很忙的读者所必须要求于一本书的,乃是作者到底想说明什么,于是单刀直入而不顾其他。”
当我读一本很难懂的非小说时,我往往先读它的结论。科学家读专门书籍和论文时,就是用的这种方法。他们几乎老是先读后面的摘要,然后再来查看那些基本的发现。
有时不论你怎样开始,你都读不下去。“不要想马上就把一本书吞下去,”我的大学哲学教授詹姆士·毕塞·浦拉特老是这样劝我们,“当你想读下去而毫无所得时,你便把书暂时移开,过些时再来读,结果它总会让你读懂的。”
哥伦比亚大学普通学科学院中负责“阅读改进”的友琴·厄里希推荐一个办法:拿几本同样范围的书,从一本跳到另外一本。“三四本难懂的书,比一本容易懂,”他说,“因为一本可以阐明另外一本。”
通常情况下我们很容易低估自己读好书的能力。批评家和散文家约瑟·乌德·克鲁琪认为,通常有一个错误就是以为只有浅薄、愚昧或写得很坏的书,读起来才“有味”。“其实没有比那些不值一读的书更难读了。”他说,“平庸的东西绝对不会有趣,太轻浮的书拿在手里比什么东西都沉重。”只要一旦养成读书“习惯”,我们就会很惊奇地发现,读好书多么有味。
在一个老资格的读书人手里,一枝铅笔乃是一根探针,可以把书中的意思探出来。
“我在主要的几段下划线,在书上空白处记号码,在扉页上按题目作索引。”纽约市立学院英文教授约翰·索华尔博士有一次对我说,”当我需要引用一句文句,或者作者对于恋爱、死亡或租税说过的意见,我的索引便把页数告诉我。借着记号的帮助,我可以回到我若干年来都没再读的书籍,而且很快地便把那本书化为我自己的。如果我正在阅读的那本书不是我的,我便把主要各段的页数写在一张纸上。”
把一本书每一章作成摘要,乃是了解和记住你所读的书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纽约时报》的一个作者方司渥斯·福尔,使用一个妙法,把他读过的东西的要点记录下来:他装着他要以一字一元的代价打电报报告要点给他的报馆。
但是这种在书上作记号的办法是否使人觉得读得太慢呢?“这正是我们所以这样做的理由之一,”艾德勒博士(本国最博识的阅读顾问之一)说,“我们大多数都被一个错误的观念所欺骗,以为阅读速度是我们智力的衡量标准。有些书应该读得快,有些应该慢,甚至苦读。读书是否聪明,就靠依据书的价值有异因而读法不同的见识。读好书时,问题不在你能读过多少,而在你能读进多少!”
在显然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们很容易迷失方向,不知到底学到什么。史都华·蔡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把“值得知道的一些事”开一张单子。他后来写了本书,就以此为书名,说明他的探险式的“航行”的结果。他只是问他自己,“我要多知一点什么?”他从宇宙开始,经由太阳系而到地球,接着从生命之开始到人类的出现的各种事实,然后阅读经济学、心理学、人类学和宗教,以探究人类的各种活动。这个范围很大,可是这样的范围可以导致很大的成就。
交响乐的指挥者盖·哈里生若干年来一直记着“日记”。“我把我所读的每一本书的书名和作者都给记了下来,”他告诉我,“还写一两句,有时甚至一段,把内容摘录一点,再加上我的感想。我读书时一直想着我准备说些什么,这对我了解书中要点,颇有助力。把它写下来,便是把它固定在心上。再回头来看从前的日记,我发现即使是最简略的记述也可以把一些书很多精义和内容重新想起,如果没有记下来,就可能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读书还可以提高人生中别的乐趣。我最近买一套贝多芬的奏鸣曲唱片时,也买了一本贝多芬的函札集。我因此对那音乐更加欣赏,因为那本书使得那作曲者成为真实。还有,由于我是一个业余的园艺家,我大多依赖书籍的指示。现在我大概读书之多,不下于挖掘、种植和拔草!
我们有一位朋友,在带他的家眷去作一次夏季旅行(到加拿大、墨西哥、英、法、希腊)之前几个月,便老是把关于预备要去的地方的书籍,带回家来,在起居室里开讨论会。当他们最后站在古代查普特柏克(墨西哥市附近一城堡——译者)的高地,或看看白金汉宫侍卫换班时,他们全家由于有过想象的旅游,其享受是双重的。
书籍还有交到朋友的好处。一位朋友告诉我最近一次经验。他在到芝加哥的火车餐车里阅读詹姆士·亚基的《家中一人之死》,“我不停地继续看下去,不大知道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一切全都不注意。读到一半时,我觉得眼泪沿颊而下。我把眼泪拭去,希望没人看见,正在这时,坐在我对面的一个陌生人轻轻地说,“我从前看这书时,也是如此。”我马上感觉这人好象是我的老朋友似的!我们共同消磨了一个愉快的晚上,以后便一直做朋友。”
不过,你可能说“我没有多少时间读书。” 去年冬天,我那十七岁的儿子杰,从一次滑雪旅行回来,我帮他打开行囊时,从他的靴子里抽出一卷雪湿的纸本,发现竟是维吉尔的《伊尼特》史诗的前一百页。另外一只靴子里则是帕尔格雷夫(F. T.Palgrave) 的《金库》(The Golden Treasury)的一大部分。
“每天坐梯椅上去六次,给了我三小时的读书时间,”杰说。“这些书我的外衣里放不下,因此我把我要读的撕了下来。”
这当然有点虐待书籍。不过它们只是便宜的普及本,而且我因杰学会偷闲读书的办法而很是高兴。
大家知道我的内人埋怨家里乱堆书籍。我承认到处是书,咖啡桌上、床边桌上、窗槛上,甚至浴室里和厨房里,(这应由她负责!)不过我疑心到处可以看到书籍这件事,对于养成我们的儿子不论在何地都读书的习惯,颇有关系。
一位到过白宫的人说,肯尼迪总统在一位客人走出而另外一位客人未走进的短暂时间,老是埋头于一本杂志之中。“罗斯福从与人谈话中得到他大部分的见解,”肯尼迪总统说,“我则从书报中得到我的。”
因此,要读得好些,得益多些,最好的建议恐怕还是这个简单的建议:不要放过机会。
(本文摘自《读书的情趣与艺术》,中国友谊出版社,19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