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萧三匝”公众号往生了,申诉中,结果未知。“萧三匝”重生了。敬请我14万粉丝相互转告,速速来新家入住。点文章标题右下方“萧三匝”即可订阅,三匝在这里敬候江湖儿女。)
杨绛先生去世当天,我发了一篇文章——《在杨绛忌日,说几句不合时宜的话》。小文的主体部分几年前就在网上发过了,因此文中观点是我一贯的主张。时至今日,我仍然坚持我的主张:一,“钱钟书长于渊博而止于渊博”,他并不是一个有创见的人物;二,钱钟书“冷眼冷肠”,并不是知识分子的榜样。我的结论是:“钱杨夫妇本质上是传统的知识分子,能洁身自好是其长,不能奋勇担当是其短。他们的道德文章还能助推我们这个时代吗?在我看来,这个时代需要的不是悠然的回望者,而是具有穿透力与前瞻性的思想家,以及勇猛的行动者。”
我的评论已经尽可能克制,当时鸡汤横流、烛光璀璨,于是我收获了无尽的批评和谩骂。谩骂我自然不会理睬,但严肃的批评我大都浏览了。不过说实话,这些批评没有一篇说服了我,我甚至感到相当失望。考虑到批评我的不少是同道师友,直接点名批评我的也还算客气,我决定不予回应,以免彰显同道之间的思想裂痕。
网上的焦点不断变换,我早就想到我那篇小文会遭到众多批评,但没想到的是,由钱杨引起的论争居然迟迟不见落幕,非但如此,它居然走向了深入。比如,有的朋友开始发起关于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辨析,并澄清舆论是否存在道德绑架的问题;有的朋友认为钱杨事件映射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理,等等。这些意见绝大多数我都十分认可,我也感到欣慰。我不是因为赞同自己意见的人多了起来而感到欣慰,而是因为网络舆论也能够承载、推动如此宏大的公共话题而作此想。
澎湃新闻以《杨绛去世为何引发毁誉之争》为题报道了此次事件(后来腾讯也转载了),其中引述了不少与我意见相反的朋友的观点,虽然文章也引述了我的主要观点,但很少引述与我意见相仿的朋友的观点。在我看来,真正应该引述的,恰恰是这些把讨论引向深入的观点,澎湃显然没有做好新闻报道应该坚持的平衡性原则。
好在由此引发的争论还没有结束,最新的一枚石子是留美学者徐贲投的,他直截了当地质问:“沉默是知识分子的‘权利’吗”,的确足够犀利!我的很多读者朋友纷纷通过各种方式给我留言,问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这使我不得不再说几句,以统一答复读者的询问。
我发现,目前的讨论有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如何先界定“知识分子”这一概念。如果我们不能事先界定清楚概念,讨论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大家讨论的完全不是或不完全是一件事。事实上,对于“知识分子”这一概念,在学者中基本是有共识的,而在民间却没有。简言之,民间所谓的“知识分子”,约略可以等同于“读书人”,而学者显然普遍不是这样看的。
我认可学界的定义,也就是说,“知识分子”是一所指非常清楚的一个专有词汇,它最初源自俄国人的定义。在俄国人看来,知识分子是指一群受过相当教育、对现状持批判态度和反抗精神的人,他们在社会中形成一个独特的阶层。法国人后来也用“知识分子”这个词汇,其基本意涵与俄国人相同。概言之,知识分子是具有如下三个特点的人:一,他必须具备在某一领域内系统的知识,而且他对这些知识的掌握必须达到专家学者的水平;二,他必须具有公共性,不能只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发言;三,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他是时代的瞭望者。因为瞭望远方,他必然看到的是社会的不足甚至不公;出于良心的驱使,他必然批评这种不足或不公。
这样的定义是有意义的,因为他准确描述了一类人的特征,而中国民间把“知识分子”等同于“读书人”是不恰当的,因为“读书人”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读书人”之间的差别往往大于他们与其他职业人士的差别,并不存在统一特征的“读书人”。
如果我们认可源自俄、法两国对“知识分子”的定义,讨论就变得简单起来了。因为知识分子必须具有公共性和批判精神,中国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就成了同义反复,变得没有意义;因为承担公共性和批判性是知识分子的天职,一般说来,他就没有权利在面对重大公共事件时沉默,这就如同铁匠不能不打铁一样简单。如此看来,要求知识分子比常人更具有担当精神并非是什么道德绑架。
但我同时必须指出,是否成为知识分子当然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没有人有资格要求任何一个人成为知识分子。我们可以号召、劝说某人成为知识分子,但不能先假定他是知识分子,然后以知识分子的标准要求他,而他并不想成为知识分子,事实上他也不是。
从上述意义上说,钱钟书、杨绛夫妇不是知识分子,对其确实不宜苛责。事实上,我在《在杨绛忌日,说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中也并非反对他们的处世态度,我所反对的只是把他们当成知识分子的榜样,甚至把他们神圣化。我所谓他们是“传统的知识分子”,其实不过是说他们是传统的读书人而已,因为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一词迟至19世纪上半叶才出现。
很多人自我定义为知识分子,却高唱消极自由的调子,他们几乎不提积极自由,并以消极自由为知识分子的沉默辩护。我以为这是站不住脚的观点。且不论知识分子的天职,单说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关系吧。假定有一个极权主义社会,权力对社会的控制无所不在,不能说这样的社会毫无消极自由,但至少可以说权力会极度压缩消极自由的空间。在这样一个社会,单纯坚持所谓的消极自由,是非常不现实的,有些人甚至不过是以此作为逃避责任的遮羞布而已。试问,抛弃积极自由,哪来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爆棚固然不好,但问题在于,积极自由的确是实现消极自由的必由手段。如果知识分子抛弃积极自由而高谈消极自由,显然是极权主义者乐于见到的,他们不仅乐于见此,内心里怕是更要鄙视知识分子了。
从另一个角度说,沉默在一个自由的社会当然也可以是知识分子的权利,但这仅仅是基于知识分子对某个公共事件或运动的重要性的自主判断。比如,在一个公共事件面前,有的知识分子从内心里就觉得价值不大,没必要评论。但我们都是有现实感的人,在另一种社会,知识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只能沉默。但必须指出,这种沉默只是一种不得已的趋利避害的选择,它既然与自由选择无关,当然就不是一种权利,你不能假装你拥有这种权利。人们可以理解你的沉默,因为人们事实上明白,毕竟知识分子不能等同于圣徒和救世主,人们对思想人物和行动人物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既然沉默是不得已的选择,那就意味着既不值得肯定,也不必否定,最多只值得同情。
你可以选择做知识分子,也可以选择不做知识分子;你可以选择此时做知识分子,也可以选择彼时不做知识分子;但你不能对外展现出知识分子的姿态,但又不干(或者总是不干)知识分子应该干的事情,甚至宣称这些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干。
哈维尔说:“活在真实中。”表里不一、知行不一的最大问题在于作伪,希图通过作伪的手段达致自由,说客气点,是自迷迷人,不客气地说,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