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
经文
【申22:1】“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申22:2】你的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申22:3】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申22: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申22: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申22:6】“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申22:7】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申22:8】“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申22:9】“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申22:10】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申22:1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
【申22:12】“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作䍁子。”
爱邻
第一小段关键字:不可佯为不见。
律法劝人在邻舍的牲口走失之时,不可漠视,而要将牠牵回给邻舍。
换言之,本节要求你主动行动、正面行动。这不是行不行善的问题,而是若不如此行,就是恶,就是罪。正如经上所说:
【雅4:17】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平行经文的要求更进一步:
【出23:4】“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出23:5】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
这也是对“爱仇敌”究竟何意的准确解释。
故此可以说,本段律法,是第六诫(不可杀人)与第八诫(不可偷盗)、第九诫(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第十诫(不可贪恋)的具体应用。总意就是要你爱邻舍。并且耶稣借着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已经告诉我们,有需要的人就是邻舍,无论他是弟兄还是仇敌。
进一步引申,我们应当思考:邻舍跌倒在路上的牛驴都要扶,那他们跌倒在路上的父母要不要扶?神岂是只顾念牛驴?或有人说:如果老人讹我呢?十多年前——就是彭宇案那年——我就在讲道时说过:如果这恶事真发生了,教会可以给你付这笔钱。据说深圳等地已经立法保护做好事被讹诈之人。而欧美一些国家亦早有《好撒玛利亚人法》。
更进一步,“不可佯装不见”是说你不可以变成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当弟兄和邻舍有需要时,甚至都已经发出求助信息时,你不可假装看不见。选择性忽略,是大恶。这样的人连举手之劳都不肯,就更不能指望他有公义之心,像朋霍费尔一样试着夺去疯子手中的方向盘,像机关枪牧师一样为着保护儿童去和非洲军阀作战。
第8节的精意也是要爱邻舍。犹太人的房顶类似露台,房主和邻舍都会在其上行走、活动。故此房主有义务在房顶四围安栏杆,防止意外发生。根据犹大传统,栏杆的高度至少得1米。若不如此,形同杀人。
这条律法应该说很容易应用。比如在楼房的窗户上装栏杆,特别是在家里有儿童时。同理,不要在露天阳台围栏上摆花盆,小心风吹下去伤到别人。以前我曾在我家窗外空调外机小平台上放了一个铁皮罩子,虽然固定了,仍在一次刮大风时掉了下去,所幸没有伤到别人。这是神的怜悯和保守,没有让我犯下流人血的罪。
所以显然,这条栏杆法,可以认为是第六诫(不可杀人)的具体应用。
两性
第5节谈到的事情看起来是异装癖。这一行为本质上反映了对神的轻慢。因为创造之神起初不是造一性、不是造多性,而是造男造女,造且仅造两性。若有人不接受自己的性别,本质上就是以神为不公。
并且,本条诫命也是要圣约子民不仿效异教风俗。因为在迦南的偶像敬拜中,往往混淆男女衣饰来引诱人犯同性恋之罪。女装大佬古已有之,并非新事。
实际上原文并不是只说“衣服”。Keli这个词大致可以译为我们的“东西”。就是说,第5节可以译为:男人不要穿用女人的东西,女人不要穿用男人的东西。
原因方面圣经说的很清楚了:这是耶和华神所憎恶的。
当然,想要具体应用这节经文,可能并不容易。按着这条律法,花木兰是怎么回事?苏格兰格子裙呢?你觉得男人可以穿长丝袜吗?那你知道拿破仑那个时代所有男人都穿吗?姊妹可以穿长裤短裤各种裤来敬拜吗?裙裤算裙还是裤?弟兄能不能穿粉色衣服?粉到什么程度就不能了?“OMG买它”那位那样真的好吗,我是说男人涂口红?
我们或许要承认,这条律法的应用,实在是与时代和地域强烈相关。的确古代叫异装癖的,今天可能叫视觉系。迦南的邪教风俗,在这边的代言人是葬爱家族。
但难以应用并不是不去应用的合理借口。须知:凡是能消除性别差异的东西,都容易让人迷惑和放纵。骑士要有骑士风,公主要有公主样。无论男女,都应该欣赏及尊重自己的性别,而不应僭取异性的角色与打扮。重男轻女和重女轻男都不合神的心意。需要记得,神是造男造女的神。男女平等但不相等。既不要搞男权,也不要搞女权,要尊重上帝主权。
基本上,这条律法,可以视为至少是第七诫(不可奸淫)的具体应用。
厚生
接下来的取雏放母法,常被称为“最小的律法”。看起来是第五诫(孝敬父母)向动物界的延伸。但其实更可以上溯到创世第六日,可以看为是对文化使命的践行细则。
具体而言,就是人类究竟该如何如何管理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地上各样的走兽?
原则有二。上帝造物时不断强调“各从其类”,显明祂喜欢多样性。上帝吩咐它们繁衍生息(也如此吩咐人),显明祂要万物生长,生生不息。
故此,多样性与延续性就是这“最小的律法”的精意。
《史记·殷本纪》记载:“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商汤所为,颇得此条律法精意。
今日的动保虽颇有过头之嫌,但其初衷不能说没有根据。因为显然可以追溯到这条律法。
爱神
以下经文提到的三种“不可混杂”,也有保持“多样性”与“延续性”之意。因为显然,大量的驴马相配可能会使得原本的两个物种只剩下一种或零种,因为杂交的骡子不能生育,多样性和延续性都会失去。
但不可并用牛驴耕地、不可在园里撒两样种子、不可混纺羊毛细麻,常见的解释多为:牛驴步伐、力量都不一致,所以不能同负一轭,不能同工,因为会互相伤害。甚至有人细致地指出:牛在耕地的时候可以反刍,驴看见牛吃东西自己却没有,就会生气。心疼驴到这个地步。
按照这个解经思路也能解释后两节。因为同理,两样作物同种,高的会遮挡低的,汲取能力强的会伤害弱的。花粉混杂会弄出奇怪的、不能延续后代的新作物。混纺的衣物因为经纬材质不同,所以受力不均,更易损坏。或有人以对此律法的践行作为“【申8:4】这四十年,你的衣服没有穿破,你的脚也没有肿”的原因。
不过如果只是这样解释,似乎这三节律法还是在谈“厚生”原则,更偏重实用,如同两周前《战争》这一篇讲道中提到的要保护果树。但这种解释,其实最多只能算是引申义(当然并不是不合理)。
试想一下,若不是出于某种邪教崇拜,迦南人为什么要用牛和驴一起耕地?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会累死驴?他们智商有问题?
希腊神话里有这么个故事:
讨伐者还需劝奥德修斯参加远征,因为他足智多谋。奥德修斯不愿意离开伊塔卡,他与美貌的佩涅洛佩新婚不久,长子忒勒玛科斯也刚刚出生。他不想远赴特洛伊城,万一这一去再也回不到故乡该如何是好。因此,当奥德修斯得知,墨涅拉俄斯、阿伽门农、涅斯托耳以及帕拉墨得斯已经抵达伊塔卡时,他已想好了应付的办法。他装疯卖傻,把犍牛和驴一起套犁耕地,向农田里播撒盐粒。帕拉墨得斯一眼就识破了他的伎俩,逼他认错。帕拉墨得斯把襁褓中的忒勒玛科斯抱来,放到垄沟里。奥德修斯只得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他是想躲在家里逃避远征,可是不能不管儿子的死活呀。就这样,把戏被帕拉墨得斯拆穿,奥德修斯不得不告别故乡和妻儿,踏上了讨伐特洛伊的征程。 希腊神话(国民阅读经典) 作者:【俄】尼·库恩 译者:荣洁,赵为
可见至少从希腊人的角度来看,“并用牛驴耕地”是疯子和傻瓜才会做的事儿。而奥德修斯不肯轧过亲儿子,显明他不过是在装疯卖傻。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像希腊人一样。据说一般而言,驴适合在山地拉犁,牛适合在平原耕地。所以在同时有山地有平地的地区(比如我老家),为了“方便”,混用牛驴耕地或许是可能发生的。有一百多年前外国人在山西拍的照片为证。
所以按着“以经解经”的原则,更首要并贴切的解读,应该来自下边这节经文:
“你们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与异类配合;不可用两样搀杂的种种你的地,也不可用两样搀杂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利未记 19:19 和合本)
可见当时真有迦南贺建奎在搞牛驴杂交这种迷之操作,如同“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因此故意并用牛驴耕地可能也有诱发杂交之意。
不管迦南人搞杂交、混栽、混纺的具体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无知还是无畏,神只是简单地说:那是祂恨恶的。而我们理当爱神所爱,恨神所恨。惟有神是道德与善恶的终极标准。
有了这个大前提,我们才可以在更具体的层面进一步探讨为何不可混杂。
实际上就是不信之人也知道,很多农作物和果树不可以随意搭配混种。一方面由于品类特性的不同,在生育周期、浇水、施肥、打药、摘果、修剪等管理难度上会加大,另一方面如果混种的树种不对,轻则造成果树各类病虫害频发、生长受抑、产量减少、品质降低,重则会造成果树死亡。
比如,杏树与李子混种,穿孔病严重,苹果园边上种植桑树,果实会被桑天牛危害;在前茬为杨、柳、槐的地上种核桃,核桃容易发生根腐病;梨树园里或园周围栽种柏树,梨树锈病发病情况严重;果树地里或在周边有槐树,果树的茎叶和果实受椿象危害严重等等。
我甚至在网上找到一首《不要混种》的打油诗:
杏桃种植不搭邻,柿桑混栽不结果。
苹果樱桃要分栽,梨树桔子远刺槐。
葡萄李子怕榆树,挂果以后留不住。
栗子核桃惧青松,枣地不能种梧桐。
山楂银杏秋日红,碰见楮树果难成。
故此按着律法原意,嫁接恐怕是不好的。因为这暗示着嫁娶外邦人似乎也可以,从属灵仿生学的角度。
说到这里,我们或许还会想到主耶稣说过的一个比喻:
【路13:6】于是用比喻说:“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
【路13:7】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
【路13:8】管园的说:‘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围掘开土,加上粪,
【路13:9】以后若结果子便罢,不然,再把它砍了。’”
按着今天提到的律法,“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这本身就是神恨恶的。然后这棵外邦人一般的无花果树有幸被栽到神的葡萄园里,居然还不结果,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根据死海古卷,羊毛搀合细麻是专用作制造圣幕和祭司外袍的材料。又有犹太拉比说:羊毛是亚伯的祭,细麻是该隐的祭。因此这种混纺是神不喜悦的。
综上,这三条“不可混杂”的律法,至少是第一诫(独一真神)、第二诫(正确敬拜)和第七诫(不可奸淫)的应用。然后也是对文化使命(多样性与延续性)的应用。
而下边的“繸子”法,直接与第一诫有关。民数记对此给了我们最好的解释:
【民15:37】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15: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作䍁子,又在底边的䍁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
【民15:39】你们佩带这䍁子,好叫你们看见就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们素常一样,
【民15:40】使你们记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洁,归与你们的 神。
【民15:41】“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 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所以犹太繸子流苏的首要目的不是美观,而是要不断提醒圣约子民:你们已经与神结盟,所以要守神的诫命(民十五37~41)。繸子是象征,是提醒,为的是鼓励圣约子民纪念上帝,竭力行善。
如果这能对你起到同样作用,你也可以有。但如果每月圣餐每周听道每天读经都不能提醒到你,几条繸子真的能吗?
总结
一言以蔽之:律法细则其实就是对文化使命和十诫的具体应用。
我们知道律法可以分为道德律、礼仪律、民事律,但具体怎么划分,并非总是清晰易行。所以圣约社会得由熟稔律法的祭司来当审判官。
不过身为被主耶稣拯救的“君尊的祭司”,我们至少应该明白,本段(乃至整个申命记和律法)的精意就是金律银律,爱神爱人。而这两者不可总是泛泛而谈,而要具体实践。今天(以及以后几讲)的经文就提供了应用细则。
爱神,意味着以神而非以己为本。有个段子,说为什么无神论盛行于华人世界?因为我们的日常思维是:左眼跳财?好开心啊;右眼跳灾?封建迷信!
换言之,他的信仰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因为其实他就只爱他自己。除了他自己,对他有利他就爱,对他不利他就恨。并且到底利还是不利,也是他自己说了算。
所以他骨子里不爱神。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爱神。
然而对基督徒而言,如果神恨的你却爱,神爱的你却恨,你就是犯大罪了,你要悔改。如果你爱自己的判断超过神的判断,爱自己的三观超过神的三观,同样是犯罪。有时候这种自我欣赏会把自己都骗了,就像太极大师们把自己都能忽悠到搏击擂台上,最后以110或120结尾。当然最近这位马大师还是有值得称道之处的,毕竟老人家倒了就倒了,不碰瓷,不讹诈,可算为高风亮节,相当有爱。
但这类事情背后体现的三观,基督徒不可不警惕。国术如此,国其他大抵亦如此。两样果树不可混杂,羊毛细麻有何相干?为什么要拿薄荷糖治瘟疫,用厚黑学套福音呢?你不可爱你的爱超过爱你的神,不可漠视神的创造、启示、律法、福音当中蕴含的大道与细则。
爱神之后,还要爱人、爱自然。这是对大使命和文化使命的践行,同样也是天国宪章的组成部分。但是显然,想要践行这大宪章,若没有福音大能与圣灵膏抹,若不委身耶稣基督并祂的教会,若不进入狼群和世界,若不忠心查考圣经与历史,若不细心观察自然与人间,没有人能从动机到行动都真正做到荣神益人爱自然。
而对于圣约子民中已经重生得救之人,这些律法细则就是大有裨益的,理应尊重效法。我们既然已经与神结盟,从此就属于神,属于共同体,都是自己人,却不再是自己的人。爱神,就要实实在在地爱;爱人,就要具体入微地爱。
毕竟总体而言,律法的总纲我们谈的多,律法的细则我们说的少。然而对这些细则的默想和应用,就如同那衣裳繸子一样,可以不断提醒我们,敬畏上帝,活出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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