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0 10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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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律师 || 隔海相望的法官与律师




01



去年,我在陕⻄省咸阳市杨陵区法院,代理一个涉黑涉恶的案子。我的当事人被指控六项罪名。看上去证据很多,但大多数证据都不能达到定罪标准,认真分析,就发现诸多问题。


开庭前,我向法官提交了一些申请书,包括证人出庭申请、调取证据、庭审直播……


法官认为:这些申请没必要。


我和法官说:这一点,我们不需要争执,我是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提出来的,都有法律明确规定,你们不同意,也要按照法律规定回复。


主审法官是一个女法官,她说:涉黑涉恶的案子,在我们陕⻄首先要考虑政治立场,我们不依照刑事诉讼法……


这种说法让我吃惊。我⻅过违法的法官很多,胆敢如此赤裸裸的违法,还极少⻅。


我说:你不按照刑事诉讼法,你依照什么审理?依法就是讲政治,法官的政治站位首先就是依法、守法……


但是,法官根本听不进去,草草应付我。


案子开庭,涉案十几个人,我的当事人是第一被告。


司法设置上,应该是法官主持庭审秩序,我和公诉人辩论。但是,这个案子实际变成了我一个人对峙整个法庭。我不仅要反驳公诉人,还要应付法官的随时违法,甚至同案其他被告的律师也成了对手。


案子作为一个整体,我难免要替其它被告人说几句。但是,有律师⻢上跳出来说:我的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请法官制止张律师发言……


公诉人违法指控的时候,这几个律师都很“老实”,但我一说话,他们就变得特别“勇敢”……


我的“不合时宜”,惹来个别“同行”的厌烦。


我清楚,大多数律师希望这个案子早点结束。我事无巨细地提出问题,检察官就需要去补充证据,法庭需要完善程序,导致法庭几次三番的休庭。这样,庭审时间拖得非常⻓……


但是,在职业伦理上,我必须如此。



案子漏洞太多,连管辖都存在问题。也就是说:案子根本就不应该在这个法院审理。一个法院可以审理根本不属于它管辖的案子,可想而知,其它程序违法的地方就更多了。


如那个法官所说:这个案子首先要“讲政治”。很 明显,公检法都是按照这个“逻辑”办案的。


一个真正的律师,似乎永远无法理解:讲政治就可以不按法律办案?况且,扫黑除恶作为刑事案件,和政治有什么关系?中央要求扫黑除恶,是依法扫黑除恶。谁允许违法扫黑除恶了?


在最后发表辩护词的时候,我罗列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的各种程序违法。那位女法官,很不耐烦。


在发表辩护词的时候,我说:这个案子的管辖是错的。我解释理由的时候,她在法庭上说:你不要说这个,你只能谈罪名是否成立。


我说:程序正义是为了保证实体公正,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


她说:这里不许你为程序辩护,你再说,你就是不听法官指挥,扰乱法庭秩序。你还做不做程序辩护?


我说:法官,你不能剥夺我辩护的权利,我的辩护词包括三部分:程序、事实、法律,这三部分都非常重要。


这法官⻢上非常恼火,喊着说:法警,过来,把他给我赶出去。忽然,法警围了我一圈,把我连抬带扛,几乎是架出法庭。


过了一会儿,这位女法官大概也觉得把律师赶出去做法不对。她走出来,说:你回去吧,但回去不能再对程序问题辩护。


我回到了法庭,进行了极其艰难的辩护……


案子最后判了,我的当事人被认定为“恶势力首要 分子”。经过一审二审,最后判了9年。虽然与我的无罪辩护相差甚远,但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 下,已经算是较轻的处罚。


在网上可以查到,扫黑除恶的普遍刑期,黑社会头目是二十年以上,恶势力头目十五年以上。


我赢了吗?没有。


但,我确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大利益。


被法警抬出去,这是一件严重侵犯律师权益的事,我也并没有在网络上公开。我心存善意地认为:在特定环境下,每个人都会犯一些错误,或许这只是她的一时冲动吧……





02



今年七月,有人转来“清廉杨陵”的公众号文章, 上面写着:杨陵区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徐*接受纪委审查。我看到照片,果然就是那位要“讲政治”、不讲法律的法官。就是她,下令法警把我抬出去……


看到这个消息,我其实并不开心,甚至有点难过。


如果法院当时同意庭审直播,我相信,徐法官绝不会那样肆无忌惮地把律师拖出去。甚至我认为,如果一直以来,法院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徐法官也不会进去……


任何大的罪恶都开始于小的违法。星星之火,终究有燎原之势。


司法一旦变成一小戳人可以私下左右的权力,就必然腐烂和溃败。律师的辩护,一旦成为“秘 密”,就会成为自说自话、自言自语……除了自己 感觉不错,大概周边人都会觉得这人“有病”。


司法腐败成为顽疾。想根治,不是靠道德说教,甚至也不是靠纪委的英勇威猛。


唯有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才能促成。


如今,在法庭上,律师与法官常常是两种语言、两种逻辑、两种方向……


律师与法官,本来应该在司法这条大船上相濡以沫,最后却变成了相望于太平洋,并且都认为自己才是春暖花开……


公开透明,律师与法官才会在案件中共同切磋,寻求共识,促进司法的公正。法律共同体的建构,法律人的情感,就是这样在经年累月的协商、磨合、博弈中生成……


阳光之下,法官和律师才会竭尽全力地钻研业务。任何的不负责任、钻营取巧,都会显露出来,成为修正自己专业素养的梯子。终究成为法官和律师的帮助和保护。


刑事审判庭庭⻓,说办案要“讲政治”有错吗?实 际也并没错。只是,这位法官理解的政治,大概 只是领导个人意志,而不是众人之事,不是公义,甚至也不是社会的和谐、法治的健全、政治的稳定……


如果一切都在无人知道的小屋子里运行,“讲政 治”,就会成为很多人谋求私利的挡箭牌……


在黑屋子里,律师与法官失去了共同语言,也就失去了一切共识的基础。盼望着塔顶通天的巴别塔,失去了共同的语言,也终会成烂尾工程。


如此,律师和法官彼此陌生、孤独、蒙着脸、充满敌意……


同一本法律,可以读出了不同意思。但是,如果一方读的是法律,而另一方读的是权术,这就如同在一条船上,却朝不同的方向划桨……


于是,法庭上,法官可以把律师拖出法庭。网络上,律师可以大喊:法官你受贿了……





03



最高人⺠法院曾经心怀美好,立足于司法公开,做了很多工作:要求法官公开个人信息,强调公开审判,出台庭审直播的规定,审判文书公开……


然而,这一切美好,日益变了形状,如今甚至有些已经面目全非……。


最近,大家都知道,裁判文书,也要成为只有公 检法内部可以看的“秘密文件”。


是的,不公开,法官出丑少了,法院似乎更加“一 言九鼎”,更多的法官可以“讲政治”了。


但是,律师无法寻找到裁判逻辑,普通⺠众无法 知道司法运行模式,那些本来可以进入公众视野,可以讨论切磋的法律问题,也变成了一小撮 人的“资源”。


法官将会更加大胆地把律师“赶”出法庭,或者只 是把律师的辩护当成笑话听听。这一切,都发生 得悄无声息,司法就会如同脱缰的野⻢,任意而为,放荡不羁……


只是,涉嫌违纪的徐法官,此时一定会心生悔意。当年,自己⻘春年少,心怀梦想地进入法院,而此时,成了自己也不认识的模样。


法官和律师本来同在一条船上,沿着航线,才能走远而不忘初心。行在迷雾里,无论划桨多么威武、有力,恐怕在大海里,也经不住惊涛骇浪……



张凯律师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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