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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的史前史:《精灵宝钻》| 郭暮云

引言:作为民族神话发明家的托尔金

一个民族要有神话。神话是民族对那自身所出的温暖而黑暗的子宫的集体记忆。反过来,没有神话的民族,就像是未曾经历产道挤压就剖出的早产儿。所以,若是没有神话,就有必要发明神话,就像有必要尽快给这孩子做充分的全身按摩,并且放进氧气充足的保温箱,让TA继续发育。

汉族其实没有神话,因为它本身可能就是被发明出来的,更像试管婴儿甚至克隆人。或者说,如果有信仰、有文化、有组织特别是有认同才是一个民族的记号,那么它就不像是个民族。它或者是过去民族的灰烬,或者是未来民族的土壤,但目前却处于一个散沙式的高熵期,没有神话可以算是证据之一。

当然,相反的证据也能找到。几十年前(1984年)被民间文艺工作者胡崇峻从神农架地区找出来的《黑暗传》,若真是自古流传,那么无论它多么粗鄙,或许也初步具备成为保温箱的潜质,即便它现在还四处漏风。但正所谓儿不嫌母丑,有总比没有强。英格兰的史前史:《精灵宝钻》| 郭暮云

英格兰的史前史:《精灵宝钻》| 郭暮云

(引自《黑暗传》序言)

相对而言,《精灵宝钻》就精致多了,毕竟它的作者是牛津的语言学教授,鼎鼎大名的J.R.R.托尔金。但他创作这部作品的目的,其实和胡崇峻搜集整理《黑暗传》并无两样。简单来说,就是他想为英格兰发明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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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R. Tolkien,1892年1月3日-1973年9月2日)

托老是这样说的:

“我从早年就对自己所爱之乡土没有属於自己的故事感到悲伤。希腊、罗马、凯尔特、德国、斯堪地那维亚、芬兰都有根植於自己语言的神话,唯独英文没有;亚瑟王的故事是英国的,不是英文的,因此无法取代我的失落感……。我要为英文写一则神话,一则遥远的传奇,以精灵的眼睛来看天地初开以降的一切事……。更重要的是,我要在这则神话中清楚明确地包含基督教的信仰。我相信所有的传奇与神话,如同所有的艺术,绝大部分是源自於“真相”(truth),却以隐约的方式反映出道德与宗教上的真理(或错误)。这些故事是全新的……”

不过,关键的不同点是,英格兰虽没有真正的神话,但英格兰人却是真正的民族。他们是一千多年前活泼泼出现的一个强壮的婴儿,并且后来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以无数的证据反证着自身先天基因的强大和后天营养的充足。所以,托尔金所做的,并非发明黑暗的保温箱,更像是回忆母亲的侧身像。

托尔金神话的水准与风格

作为神话的《精灵宝钻》属于文人创作,而非来自原汁原味的口述传统。正如文人创作的《安徒生童话》相对于搜集整理的《格林童话》来说,多了些精致,少了些黑暗;文人创作的《埃涅阿斯纪》相对口口相传的《荷马史》来说,多了些齐整,少了些芜杂。也就是通常来说,“作”要比“述”的价值低一些。就像切斯特顿所说,口述传统就像一个村子里,大家都知道的那些自古流传的故事(这是“神话”的标准定义),而文人创作就像这个村子里,某个疯子个人写的东西。

不过《精灵宝钻》虽然是个人创作,但却可能是古往今来的民族神话发明家的作品里,斧凿感最少的一部。正如身为文艺复兴大师的米开朗基罗,其雕塑作品虽是仿照古希腊风格而作,但其水准实际上已经大大超越了古人,因为他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古典神韵,同时却又加上了现代的精致整齐。同理,托尔金的神话虽然是在向西北欧神话致敬,但在不知不觉间,上帝已经使用他完成了比芬兰史诗之类东西更好的作品。就像杜甫绝对不会认为自己的诗比祖父杜审言的更好,但他这在后的,终究还是会在前。

托老本身是中古英语方向的大师,精通《贝奥武甫》等古典范本(作品中随处可见此书的影响),对西北欧诸族神话都有深入研究,所以他的《精灵宝钻》,可以说是半述半作,在口述传统式神话中最精致,在文人创作式神话中最靠谱——在此意义上甚至完全可以采纳他自己的说法:这部作品本就是他从精灵语翻译为英语的。

是的,他对这部作品用心之深,可以以他甚至为之发明了“精灵语”为证,后世《阿凡达》剧组发明潘多拉语之类的效颦,只能不断证明托老的惊才绝艳和无法超越。因为他的精灵语有相当完整的字母表,发音规则和语法,甚至还有多种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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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语字母表

所以,若说《精灵宝钻》真是他从精灵语翻译的,又有什么不行呢?毕竟,这部书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它是以精灵视角而非人类视角写成的。

故事梗概

为了避免剥夺大家的阅读乐趣,这一部分就不写了。同时希望以下部分难免有的一些剧透,不至于降低此处留白的价值。

托尔金神话的架构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指出,世界上一直都有两座城,一座属于该隐,一座属于上帝,历史就在这明暗两条线的交错中逶迤前行。但那看不见的,比那看得见的更重要。貌似是人在征战,但桑树梢的脚步声才代表着决定性的力量。

这一思想也明显出现在《精灵宝钻》和《魔戒》等托老作品中。后者非常清楚,看得见的战争发生在刚铎,各族联盟攻打魔多;而那看不见的战争(至少邪眼看不见)却更加重要,发生在弗罗多和山姆那一边。

同样,在《精灵宝钻争战史》中精灵所看见的,和实际所发生的,也是若即若离:

西方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赢得了第一仗,米尔寇的仆役落荒逃回乌塔莫。於是维拉穿越中土大陆,并在库维因恩设下了警卫;昆第除了看见地球在他们脚下震动怒吼,众水迁流改道,并北方有大火闪电之外,丝毫不知诸神的这场大战。

即便托尔金没有太受奥古斯丁影响(很难说没有),但他深受圣经影响却是确凿无疑的,正如前边引文中他所自称的:“更重要的是,我要在这则神话中清楚明确地包含基督教的信仰。”

《精灵宝钻》像极了圣经(特别是旧约)并非意外。相对而言,《魔戒》更像新约,尤其是福音书和使徒行传。

《埃努的大乐章》显然是在致敬《创世记》。精灵王子费诺的出走很像《出埃及记》,但他受诱惑的故事又像是伊甸园中的亚当。《精灵宝钻争战史》中的前四次战役好像《约书亚记》,第五次则有浓烈的北欧神话色彩,特别像“诸神的黄昏”,但又以圣经《启示录》式的神义论完成了对北欧体系的超越。《努曼艾尔沦亡史》则很像《列王纪》。而穿插在这些书卷中最精彩的《胡林的儿女》与《贝伦与露西安》则一方面致敬了中世纪传奇,一方面也呼应了《士师记》和《撒母耳记》。

而全书的核心,根据托老自述,正是《贝伦与露西安》。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妻子时,她在林中翩然起舞的样子——这也是贝伦初见露西安的场景。并且托老与妻子合葬之墓的墓碑上,赫然就写着“贝伦与露西安”。英格兰的史前史:《精灵宝钻》| 郭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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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伦与露西安》的故事的确是整套中土故事的核心和创作动机。《魔戒》中阿拉贡曾吟唱的歌曲,就是“露西安之歌”,而他自己与“暮星”亚雯的故事,也和祖先贝伦与“晨星”露西安的故事遥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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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两者的源头都是托尔金和妻子伊迪丝的爱情故事。

托尔金神话的对应与原型

其实这一部分是没多大必要写的,托老自己说过,“有人爱做这类事,不过没多大益处”。因为托老的作品之所以好,好就好在并没有刻意要对应谁,而是完全文学性的描述而非说教。这一点和纳尼亚并不一样。所以所谓“对应”,其实都是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所以以下文字权当姑妄言之也无妨,本人也无意充当托学研究中的索隐派。

在他所叙述的神谱中,一如显然对应上帝。众维拉应该是对应天使长(一共十四个,犹太传统有十二大天使长),其中的米尔寇(魔苟斯)对应撒旦。众迈雅对应天使,索伦对应撒旦手下的将帅,如果按照弥尔顿的设定,可以说是巴力之类。炎魔算是堕落天使。精灵像是上古伟人。人类中的伊甸三族对应圣民,其他黑暗东方人对应……不说了。矮人比较像北欧蛮族。半兽人之类,则是米尔寇模仿一如创造精灵而山寨出来的拙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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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归中土的诺多精灵与土著辛达族精灵融合的故事,很像诺曼人与英格兰土著的融合:

在许多地方,诺多族和辛达族融合在一起,成为同一种百姓,说同一种语言;但是他们之间仍有一种差异,就是诺多族在心智与躯体上拥有较大的力量,他们比较贤明,是强而可畏的战士,他们使用石材建筑屋宇,喜欢山坡地与开敞的平原。但是辛达族喜欢森林与水畔,他们有比较美丽的声音,音乐才能也较佳——诺多精灵中只有费诺的儿子梅格洛尔胜过他们;有些灰精灵始终居无定所,一直四处游荡,而且他们总是走到哪儿就唱到哪儿。

千年之前,在罗马帝国的灰烬上,维京人、凯尔特人与不列颠土著的混合族群,在归信基督教并且面对入侵的诺曼人时,觉醒为自觉的民族共同体。而外来的王族在出了失地王约翰之后,丧失了在欧陆的大部分领土与权力(此为王族之大不幸,却是英格兰之大幸),从此真心实意地选择与海岛的百姓融合,两者一起逐渐成为今日不分彼此的英格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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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拯救世界的埃雅仁迪尔,是一个挪亚式的人物。这一条是托老自己说的,不是猜测。而他和妻子爱尔雯带着精灵宝钻孤帆远航求助诸神时,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当威基洛特首次航行於天空中的海洋时,其闪烁上升的灿烂光芒,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中土大陆的子民远远望见它,无不充满了惊奇。他们将它当作一个记号,称它是吉尔·伊斯帖尔,“大盼望之星”。当这颗新星在傍晚出现时,梅斯罗斯对他弟弟梅格洛尔说:“你看,那肯定是精灵宝钻,正在西方闪烁著。”

这里的“伊斯帖尔”,很明显就是圣经里的Esther,因为其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同样也是“星星”。正如以斯帖拯救了犹太人,这里的爱尔雯拯救了中土子民。并且埃雅仁迪尔的名字也来自古英语éarendel,同样是“星星”的意思,特别是指“晨星”,在中世纪基涅武甫的诗《基督》中就有这样的句子:

éala éarendel engla beorhtast / ofer middangeard monnum sended

“看那埃雅仁迪尔 天使中最明亮者/ 划过中洲 降临人间”

—— 《基督》,第104-10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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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amey – Earendil and Elwing

胡林的儿子图林·图伦拔,托老自述,其原型是“北欧神话英雄齐格德、芬兰史诗中的库勒沃以及俄狄浦斯王”。恕我孤陋寡闻,前两个原型暂时没听过,但俄狄浦斯王的形象在图林的身上的确极其明显。个人认为他的故事,作为悲剧,毫不逊色于《俄狄浦斯王》。其中当他不慎杀害了自己的好兄弟毕烈格之后,书中如此描述:

葛温多在那里开口对图林说:“醒来!胡林·沙理安的儿子图林,在艾佛林的湖畔有著无尽的欢笑。她是源自永不枯竭的水晶泉,由众水的主宰乌欧牟看守著不受污染,她的美丽乃是乌欧牟在远古之时亲手创造的。”於是图林跪下掬起水来喝;突然间他仆倒在地,眼泪夺眶而出,终於由痴呆中清醒过来。他在湖畔为毕烈格作了一首歌,称为《大弓之歌》,他大声唱著,完全不管有没有危险。

这里的《大弓之歌》,显然呼应圣经中大卫悼念扫罗特别是好兄弟约拿单的那首《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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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努曼艾尔沦亡史》,可以说来自于古老的亚特兰蒂斯的传说,并且重述了列王纪的故事,同时隐隐呼应《罗马帝国衰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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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弥瑞尔王后与巨浪 by Ted Nasmith

托尔金神话的主题

作为神话的《精灵宝钻》,如前所引,其目的是以“诗意真实”的方式补全英格兰的历史:从创世神话开始,到人类纪元结束。以下就与正史相连接。所以托老明确地说,自己的故事所设定的世界,是“西北欧,不列颠和周边欧洲地区,不包括意大利或爱琴海地区,更不包括东欧”,“勉强可以称为‘凯尔特风情’”。

而这一区域,本就是近世文明——或者说基督教文明,这两者本就是天经地义的同义词——的发祥地,因为所有文明的要素与多样性俱在其中。你在西北欧特别是不列颠可以找到所有宗派(天主教,路德宗,圣公宗,改革宗,卫理宗,浸信宗),所有主义(保守主义,以及其他),所有政体(君主制,共和制,民主制,混合制)。正如刘资中先生所说:历史就是英格兰和现在。

而托尔金声明的他创作的三大主题,极其明显地体现了这一文明发祥地的真正风貌。这三大主题是:堕落(Fall),必死性(Morality),机械(Machine)。

堕落:真正的美好,至少真正的“光”,是在巨灯纪和双树纪。两者皆被毁坏后,再造的日月,其实已经远不能与曾经的真光相比。或者说,日光之下的世界,已经是堕落的世界。看似美好的日月,本身也是堕落后的产物,相对巨灯与双树,它们不过是“次好之物”——就像相对精灵宝钻来说,所谓“至尊魔戒”不过是山寨货。

顺便一提,魔戒电影中的精灵王子,其实只是比较低端的木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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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显然是来自基督教的主题。书中充满了堕落:埃努的堕落(米尔寇)。精灵的堕落(不听维拉呼召,妄自发誓,叛乱。末日之战后,想要兼得鱼与熊掌,既想拥有在中土做鸡头的虚荣,又想保留回西方做凤尾的机会)。人类的堕落(努曼艾尔的沦亡)。

堕落如熵,不可避免,所以托老说“精灵的艺术变得复古,他们的努力实际上全都是防腐工作”。而基督徒被要求成为“世上的盐”,也正是要起到防腐作用。我们一切的努力,无非是为了恢复或保存曾经的美好,延缓必有的败坏——这也正是保守主义的精髓。

必死性(Morality),是神给人类的礼物,精灵没有,于是这也成了精灵最大的优势和劣势。托老说,必死性影响创造欲与艺术,会让人更热爱真实世界,反过来更强烈地意识到死亡的存在,于是心生不满。这种渴望有各种机会沦为堕落。变成占有欲(占有世界,占有宝钻,占有魔戒甚至占有秘银锁子甲)和僭越的渴望(米尔寇想成为上帝,精灵想成为维拉,努曼艾尔人想成为精灵……)。而占有欲和反叛欲结合(或单独运行时),将导致对力量的渴望,以便更加有效地履行意志,于是导致机械产生。

而托老所谓机械,是指不去发展我们与生俱来的内在力量与天赋,而使用任何外在的设计或装置(器械),并出于“控制”这一堕落动机使用这些天赋,在真实世界横行霸道,以强权来压迫他人的意志。并且“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邪恶可以是,也确实是发乎于显而易见的善,即造福世界与他人的渴望”。

身为经历过一战和二战的老兵,他所指的是什么,不言自明。还不懂的话就想想他不断提到的美好和文明在哪里,邪恶又来自哪个方向。

结语

以不列颠为核心的西北欧基督教保守主义文明,本无任何自证其高贵出身及道路自信的必要,但托尔金的工作,却高明而完美地补上了并无太多遗憾的缺环,使得本来已如三颗精灵宝钻一样璀璨的英伦三岛,面对着魔多一般的世界,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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