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彌夏(Michael Welker)教授,海德堡大學教授、國際跨學科神學研究中心主任、海德堡科學院院士、芬蘭科學與文學院外籍院士、圖賓根大學神學博士、海德堡大學哲學博士,先後在圖賓根大學、明斯特大學、海德堡大學擔任教授或講席教授。
如何將各式各樣的神學觀念——如巴特神學與奠基於懷特海著作的過程神學——聯繫起來?諸如此類的發問,近來愈發加增,尤其是在美國。目前觀之,好的建議來之不易。
巴特未曾讀過懷特海的文本。並且,對或多或少皆受懷特海理論基本思想影響的過程神學家們,巴特亦未置臧否。在巴特的著作中,舒伯特·奧格登(Schubert Ogden)被簡略提及。但他被認為是一個布爾特曼主義者,如巴特自喜之辭所言,他屬於“紅色可拉(Rotte Korah)”一黨(《民》16章)。
但於懷特海的著作中也未能覓得蛛絲馬跡以表明,巴特神學或其相關思想對他產生任何影響。如果追溯至源頭與根基,追詢可被歷史地說明的聯繫與差異,那麼“卡爾·巴特的神學和過程神學”這個題目似乎很快就得結束討論了:結論是否定性的。對此再無可言。
誠然,一旦免去對與源文本的嚴格聯繫的考量,那麼初始狀況大不相同。我們邂逅了一種正在愈演愈烈的學習需求,即神學人及對宗教與哲學有興致的同儕向巴特和懷特海取經討教的學習需求。此外,我們也發現了不少神哲學的思想家和文本,它們至少從某些視角試圖傳達著巴特神學和過程神學。特別是在查爾斯·哈特肖恩(Charles Hartshorne)的著作中——他將懷特海的重要思想與西方傳統形而上學的思想形式結合起來,人們可以找到這一舉措進路的衝動。
有幾篇學術論文——我重點介紹約翰·羅伯遜(John Robertson)、羅伯特·肖夫納(Robert Shofner)、科林·岡頓(Colin Gunton)和李宋熙(Sung-Hee Lee)——展現了巴特和哈特肖恩思想的重疊。因此,我們最初的觀察並未被失效,即對於巴特神學和懷特海思想之間的直接關聯,我們再無可言。也就是說,不能排除第二、三代的過程神學與巴特神學正發生不斷加增的重疊;而正是於那些發生重疊之處,它們恰恰背離了嚴格意義上的過程神學的思想形態,即基於懷特海理論的形式,而是轉向其他的基礎與傳統,如安瑟倫的神學。這同樣適用於這一事實,即過程神學與巴特主義的代表神學家都對解放神學和政治神學的衝動敞開了自身。這一共同點尚未闡明出它們各自神學根基之間的真實關係。在諸多可能互融的廣闊領域裏,此問尚無明晰的回答:是什麼讓巴特神學與過程神學產生聯繫及有所區別?
在歷史研究的層面上,我們既未超越關於主要文本之間關係的否定性發現,也未超越其他神學和思想形式與第二、三代的過程神學一道所提供的五花八門、令人困惑的圖景,而在系統性比較的層面上來看,啟動條件更為有利。
在相當高的抽象層次上,第二、三代的過程思想家和過程神學家已經注意到了巴特和懷特海之間毫無疑問所共用的兩個基本意圖:
首先是對古典有神論及那闡述之或於學理上辯護之的歐洲舊形而上學的批判性反擊。在過程神學領域,查爾斯·哈特肖恩和致力於他的思想的神學家始終特別強調這一方面。
其次,巴特和懷特海都對一種新的實在論感興趣,正如伯納德·梅蘭德(Bernard Meland)特別清楚地看到並反復強調的那樣。他們正在尋找一種新的實在論,這種實在論打破了“三百多年來強加給基督教思想的、塑造了康德時代以來神學自由主義形象的心靈主義(mentalism)的封閉”。
第一個方面,即對古典有神論的批判,現在已經廣為人知、廣為流傳,成為宗教思想的一種新型意識模態(Bewußtseinsstellung)。無論是在基督論和三一神學的基礎上,如莫爾特曼的和雲格爾,還是在新古典有神論的題目下,如哈特肖恩,奧格登和其他人,在批評古典有神論這一點上,各個學派的巴特學者和過程神學家都能迅速定位自己並相互理解。
第二個方面,即懷特海與巴特對一種新的實在論的共同興趣,不那麼明顯,也不易理解。懷特海的新實在論假設了一個多元的、多語境的實在,巴特的思想較之而言有什麼可比性呢?巴特在具體、客觀、主體性、現實性的概念上的哪些改動,可以從遠處與懷特海的宇宙論的成就相比較?
在我看來,在研究此問之時,不應被這樣一個事實誤導:與懷特海相比,巴特說的是一種更靈活的、對於所謂的常識來說更為合理的、受聖經傳統的象徵性塑造過的語言。從1923年著名的巴特–哈納克論戰可以看出,巴特那時實際上已對“新實在論”產生興趣。
本文摘譯自 Michael Welcher, Dogmatische Theologie und postmoderne Metaphysik: Karl Barths Theologie, Prozeßtheologie und die Religionstheorie Whiteheads
注:本文推送時略有修訂,原载于公众号“洗笔先生”,详情可参看原文链接。推送前已获得译者授权,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