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9月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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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太 | 我要重新做人了

杨太太  |  我要重新做人了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想要重新做人的时候,有的人,比如我,好像下过好多次这样的决心。但是我还是想说,这次和过去不太一样。


我这次真的是想要重新做人。




一、犯罪了以后,和上帝认罪就行了?


最近,我们家有一件大事(这事容我日后再表),借着这件事,我对自己过去的信仰状态和生命状态进行了回顾和反思。

 

我发现我过去的信仰状态处于一种因无知而自满的状态,同时,还伴随着一种“自由主义”,简而言之,就是“我想怎样就怎样,然后认罪就好了”——当然,如果你过去和我这样说,我肯定也不会承认,但是实际上,我现在回头看,我发现我对罪和罪的后果,就是有一些轻视,所以基督的恩典,到我这里,也变得有点廉价。

 

例子有很多,随便举一个我过去的心态:大部分的时候我周日都会去教会主日敬拜,遇见开会出差旅游生病以及特别特别累的时候,我就不去教会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不管哪个教会,都没有人规定我出门旅游还非要找一个当地教会。大家都给恩典嘛,好像也都很理解的。我自己也觉得我已经做得蛮好了:

  • 要知道我以前去周日去得很少的,我现在已经改变了;

  • 要知道教会里很多人主日去得比我少多了,而且我们还要拖家带口,我们多么不容易。

 

但是细想一下,我自己总觉得好像还有哪里不太对。

 


 

二、我对“犯罪”这件事真的上心吗?


最近给一个特别要好的律师姐姐传福音,她随她先生在一家教会已经慕道了好多年。聊到后面,她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陷入了深思:“基督徒我也见过啊,从行为上来说,也没什么好的,区别无非是你们比我多了认罪的权柄——你们认罪了,上帝就原谅你们了——无非如此咯。”我本能辩称:“可能你的教会有一些问题,但并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是这样。”结果她特别真诚地补了一刀:“那你的教会呢?你们教会的基督徒信主以后生命变化都很大吗?”

 

那一刻,我哑口无言。

 

我不是没话可说,我可以说很多。我也不觉得她说的是对的。我是可以说出很多点,我和过去不同了(事实上我也告诉她了),但是我诚实面对自己,我发现连我自己也难以否认,很多时候我就是她说的这样。

 

这个律师姐姐除了不信主,你简直挑不出她有任何一点毛病,她的行为比我强。甚至在她先生出差的时候,她还会顺服她先生,每天带她女儿一起敬拜灵修读经(注意是每天)。如果礼拜天的主日崇拜也算一个出席率,我甚至相信她一年的出席率也比我高。

 

——想想这是一件多么滑稽的事!

 


 

三、罪和软弱的区别是什么?


在这个背景下,我重新开始思考“罪”是什么。

 

我发现我里面的问题是,很多时候我分不清什么是“罪”,什么是“软弱”。因为对待这两者的态度实际上应该是不同的:

  • 我对待罪,应该是要恶狠狠地认罪,而且要悔改;

  • 而对待软弱,我自己可能无能为力,那我就要祷告,求神怜悯,也求神给我更多的力量。

 

但是我长期以来,对这两样的概念是模糊的。所以我就问我现在的传道人,什么是罪,什么是软弱呢?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

 

他举了一个例子,我感觉很受启发,分享如下。他说:“如果一个人星期六晚上看电影看了通宵,那实际上他是不节制,那是犯罪,我们的身体也是神的殿。随后呢,第二天,他去了教会参加敬拜,但是因为太累了,他睡着了,那这就是软弱。”(当然,这个软弱实际上是前一天的那个罪所引起的)。

 

我随即就想起,我自己常常也会这样没有节制,甚至为了好好休息,我周日就直接不去了——那实际上,这其实是两条罪。从我的专业看,这两个行为,还得“数罪并罚”了——这是使我有亏损的。


另外一个长老给了我另外一个更扎心的例子。有人要做手术,考虑要不要给医生送红包——这是软弱,他也可以让别人为他的挣扎代祷。但如果他随后真的送了,这就是罪了。

 

深究后,我就发现我过去因为没有区分“罪”和“软弱”,很多时候就把对待这两者的态度给混淆了:我把“罪”当成了软弱,原本应该要认罪的,但我就觉得是因为“我自己做不到呀”,于是就轻视了那个罪,结果也就谈不上悔改。

 



四、不是说“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必得救”嘛?


但是我还是不太死心,因为我觉得这样子好像“太律法了”,我过去的观念,是信主主要是要谈“信心”,你看,罗马书不也说:“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必得救”嘛!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罗马书 10:9-10

 

过去也一直有人和我说:“不要出于律法,而要出于甘心”。所以我信主以后,大部分的时候,确实就是躺着等待神改变我,仿佛只要信主的时间长了,我就自己会改变了一样。

 

恰逢最近教会就在查《罗马书》,我就问传道人这个问题了。他给我的回答,让我还挺服的。(传道人简直像字典一样,啥啥都知道啊……)


他说:“我们现在的人觉得‘口里承认’比较容易,‘心里相信’比较难。但是对于初代教会的弟兄姐妹,反而是‘口里承认’比较难。因为那时候基督徒在遭逼迫,口里承认耶稣是主,很多时候是要被丢去斗兽场,要被当蜡烛点,要被钉十字架的。”

 

我一想,确实是这样。这样看来,所谓的“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必得救”这句话,实际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了。


再一想,可不,圣经其他地方也确实是这样讲的:

 

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雅各 2:18-20

 

惭愧啊惭愧。真是要悔改啊!



 

五、表表决心:我想要重新做人了


回到文首,其实最近的变化和我们家的一件大事有关(日后一定会表),随着这些思考,我发现我思想上确实有一些变化。反思过去这些年,我越想越惭愧。看到自己里面的外面的不堪,我真是想要重新做人。


想一想,就从下面两点开始。


这里要特别说明,下面这些并不是什么强制性规定,我也绝对不会拿这个去要求其他人。我给自己下面这两条,完全是因为我我我自己想要重新做人,我觉得这两条也是我提醒自己今天蒙恩典的标记


有人说,我们今天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我完全同意。但是今天,我的看见是:在恩典之下,我也要背起我的十字架效法耶稣。


1、愿以后风雨无阻,主日必达


讲得直白一些,我以后每周都要去教会礼拜。当然,如果是遇见实在紧急的事,或是遇见自己躺病床上动弹不得,那我肯定也会灵活变通。但是,加班、旅游、疲惫……这些并不在“实在紧急的事”的其列。


我在下这个决心的时候,也想了一些极端情况:

  • 比如周一要开庭,我周日就要飞去,那怎么办?但是想想,是不是有可能参加完主日再去,或者干脆再提早一天,我去当地参加主日?
  • 又比如如果法官就定在周日开庭,那怎么办?但是想想,我是不是可以和法官提前说明情况,因为我是基督徒,我周日是要礼拜的,恳请法官大人也可以另择一日开庭?——这样倒是一个很好的做见证的机会了。
  • 还比如,如果是在旅游,也找不到当地教会怎么办?但是想想,是不是可以做旅游计划的时候,就事先规划好这一点呢?这点真的完全不可克服吗?如果实在是没有,我们是不是全家也可以在撒哈拉沙漠正中央一起敬拜神,也仍然把这一天分别为圣呢?

想到有基督徒运动员,为了参加主日,而拒绝礼拜天参加比赛,从而错失奖牌。(这是电影《烈火战车》的主角,他后来到中国来传福音,解放前夕死在了日本人的集中营)比起人家那个,大部分时候我不去主日的小困难简直是浮云。

这个礼拜六一整天,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一年一度的合伙人会议。本来跟着事务所出来开会,我基本就不考虑主日了,但是最近的事敲打着我的心,我纠结了一下,随后定了礼拜天一早的大巴车回上海参加主日。
 
我和其他合伙人解释为什么要早走的原因,人家还觉得很稀奇。别人问我:“基督徒是有周日去主日的义务吗?”我和他们解释,并不是一个义务的问题,神让我们周日去主日既是敬拜祂也是让我们得安息。
 
随后,我发现,周日去主日,也确实是基督徒与其他人的一个分别为圣的标记,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我没有觉得我被律法捆绑,我觉得我心里还挺平安的

2、愿以后若杨先生不在,我就不喝酒

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
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
——言20:1

因为上面这句经文,有的基督徒认为喝酒这件事就不好,还有的基督徒则认为小酌也无妨。但是所有的基督徒肯定都会同意,醉酒是不好的。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
乃要被圣灵充满。
——以弗所书5:18

我酒量么,还可以。过去常常在和人喝酒中找到快乐。偶尔有喝多的时候,自己走回房间还是没问题的。但是昨天发生了一件事(不要急,下一篇就是说这个事儿的),让我对喝酒这件事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于是今天我就下了这个决心。将来若是再有人想要找我喝酒,就请把我老公一起叫上吧。



杨先生的读后感

“求神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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