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全文约一万字,不过有六千字左右是引文(主要是引用《基督教要义》)。
引言
近世以来,称得上“基础理论”级别“元”意识形态的,可能只有达尔文主义和加尔文主义。前者首先以生物学的面貌出现,后来扩散到社会领域,上承马基雅维利,下启马列斯希毛。后者以神学的方式表达,同样影响广泛且深远,系统总结了已经融汇两希智慧与蛮族精神的基督教文明,重新奠定了基督教的根基,开启了所谓“第一世界”的诸文明。
意味深长的是,达尔文是英国人,却深刻影响了法德等大陆国家的思想;加尔文是法国人,却直接塑造了英美等海洋文明的架构。这一现象神似雅各为孙子祝福的剪刀手,左右互换,左右互搏,形成了今日世界左右对峙的格局。
达尔文主义的精神,一言以蔽之,或许可以说是“竞争”,竞争是动力,是过程,甚至是目的。在生存竞争或文明竞争的演化、博弈模型里,价值评判的标准是强弱、胜败。
而若想对加尔文主义“一言以蔽之”,难度或许要大过概括达尔文主义,因为可能的选项显然并非只有一个。比如,有人会说“主权”,有人会说“预定”,有人会说“长老”,有人会说“恩典”。甚至有人会说“律法”,乃至“诗篇”。
而我则宁愿用另一个词来描述我所认为的加尔文主义的精神,那就是“联合”。
我的主张有一点先在优势,就是它的递归式正确,因为“联合”的意思恰恰不是“竞争”,而是承认甚至推崇多样性,意思就是:加尔文主义的特色也可以是前述诸关键词的“联合”,“神的主权”并非“人的自由”的反义词,正如“律法”并非“恩典”的反义词。所以即便同为加尔文主义者的你不能同意我,我也愿意与你联合。
因为那些一定要高举一个词来胜过其他词的想法和做法,恰恰非常达尔文,很不加尔文。就像反对卡扎菲的人民仍然高举着卡扎菲的绿宝书,许多人捍卫加尔文的方式,恰恰是达尔文式的,是加尔文最反对的,不过显明达尔文主义已经如何塑造了他的思维定式和语言体系。这种自以为的捍卫,更像是高级黑。如果加尔文主义的新酒胀破了他达尔文主义的旧皮袋,反倒是上帝对他及时的保护,免得他以预定论的名义高举了进化论。
“联合”,在加尔文主义的外延与内涵中多有体现。中文的“联合”这个词,对加尔文相应思想的翻译还是很准确的,简单来说,联合不是“混合”,神与人的确可以联合,但即便联合,神也还是神,人也还是人。联合也不是“并立”,并立的意思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不过是完全独立地站在一起而已,但“联合”却意味着虽为独立个体,但他们之间又有很深的关联。这种不左不右的精神在下边会有详细解释。
加尔文对“联合”这一原则的运用,有些为“述”,有些为“作”,分布、贯穿于他思想体系的诸多方面,仅从他的《基督教要义》中就能见到许多例证,是理解他思想脉络的钥匙之一。以下引文皆来自《基督教要义》。
救恩论
加尔文救恩论中的“联合”概念并非创新,而是对于圣经,特别是如下经文的阐释与运用:
“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4—5 p.)
基于圣经,加尔文详细描述了人为何、如何与神“联合”:
的确,信心不应当摇摆不定,寻求各样的对象,而是应当仰望独一的真神,与他联合、专靠他。
倘若人对快乐完全无知(而与神联合是快乐的极致),那他就没有达至神赐他理解力的主要目的。同样,神给人灵魂的主要目的是使人渴望与神联合。
若亚当继续与他的创造者联合就是他的灵性生命,同样,若他与神疏远就是他灵魂的死亡。
律法的目的便是:使人以圣洁的生活与神联合,也如摩西在别处所说,使人专靠神(申11:22或30:20)。
我所说的事实上是那特殊之道,其不仅光照敬虔之人的心,也使他们认识神并在某种意义上与神联合。亚当、亚伯、挪亚、亚伯拉罕,以及其他的族长都借这真道的光照投靠神。因此我确信,他们已进入了神永恒的国度,因他们真正与神联合,而这联合与永生的福分是并存的。
人的灵魂除非借义与神联合,否则就仍在死亡中与神疏远。另一方面,这样与神联合带给人永远的救恩。
既然人无力寻求神,因此除非神下来寻找我们,否则人的光景是完全绝望的。所以,神的儿子为我们成为“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是必需的(赛7:14;太1:23),如此,他的神性和人的人性就得以互相联合。否则不管人如何亲近神,人的亲近和与神的联合都不足以使神喜悦与人同住,因为人的不洁和神的圣洁之间的距离是无限的!即使人未受罪的玷污,人的光景仍卑微到若无中保就无法与神联合。何况人已堕落至死亡和地狱的咒诅下,已被众多的罪玷污、被自己的败坏污秽,并被一切的咒诅所淹没,这样的人能与神联合吗?
其实我们只是特别强调这两点:其一,除非人深信神所赏赐的白白应许,否则他的信心必不能坚定;其二,除非信心将我们与基督联合,否则这信心无法使我们与神和好。
当我们读到圣经告诉我们信徒与神联合时,我们应当记住这联合是以圣洁为根基,但这并不表示我们的圣洁使我们与神联合!我们反而应该先专靠神,好让我们在神将他的圣洁赏赐给我们之后,就能顺服他一切的命令。
基督论
“联合”的思想在他的基督论中也很鲜明,虽然看起来他的说法不过是对迦克顿信经、亚他那修信经等古老信条的重新申明:
所以我们坚信,基督既然是神和人,拥有两性的联合却不是混合,是我们的主也是真神的儿子,这是根据他的人性而不是因为他的人性。我们必须远离聂斯脱利(Nestorius)的谬论,他分裂基督神、人的本性而不是对此做区分,以致捏造了两位基督!然而圣经的教导彻底地驳倒这异端:圣经用“神的儿子”这称呼指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那位(路1:32 p.),马利亚本身也被称为“主的母亲”(路1:43 p.)。
我们也当防备欧迪奇(Eutyches)的异端,免得在证明基督两性的联合时,反而否定他的神性或人性。我们已引用过许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经文,也有许多其他类似的经文足以塞住好争议之人的口。稍后我将附加另一些经文更有效地粉碎他们的捏造。现在只要引用这节经文就足够了:除非神性居住在基督的身体之内,否则基督不可能称这身体为圣殿(约2:19)。因此,就如聂斯脱利在以弗所教会的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同样地,欧迪奇后来也在君士坦丁堡和卡尔西顿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因为将基督的两种本性混合或分裂都同样是错误的。
以上是反对“分离”,下面则是反对“混合”:
另一方面,我们不应当将“道成肉身”(约1:14)解释为道成为肉体或与肉体混合。其意思是:既然他选择童贞女的子宫作为他居住的殿,那么那从前是神儿子的如今成为人子,这并不是本质的混合,而是两种本质在一个位格里的合一。我们相信他的神性和人性联合,却在本质上各未受损并保持原样,然而这两种本性联合为一位基督。
我们若能将这奥秘与任何世上的事物比较,那最好、最恰当的或许就是,人,由两部分构成,即灵魂和身体。然而人的灵魂和身体在这联合中并不互相混合,灵魂不是身体,身体也不是灵魂。灵魂有一些与身体无关的特点,身体也有一些与灵魂无关的特点;也有一些特点专指整个人,而不能恰当地专指灵魂或身体。但有时灵魂的一些特点是用来指身体,且身体上的一些特点也是用来指灵魂。然而,这些不同的部分组成一人,而非好几个人。
这段话表示人是一位却由两个部分联合组成,且由两种不同的本性组成这人。圣经也是如此描述基督:一些特点是专指他的人性,也有时记载一些专指他神性的特点,又有时记载一些同指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特点,而不是专指其中之一。圣经有时强调基督两种本性之间的联合,甚至有时将两者互相交替,古时的神学家称这互相的交替为“属性的交通”。
故此,在加尔文的概念当中,“联合”不是混合,也不是分离。混合是失去边界,分离是失去关系。“联合”则是“保持边界,保持关系”。虽然他是在论述基督的神人二性之联合时做出这种解释的,但这种解释完全可以用于理解他讲述其他事物之“联合”时的观点,这种应用在他的圣餐观中尤其鲜明。
圣餐观
加尔文的圣餐观,明白无误地体现了“联合”的观点,并因此与路德和慈运理的圣餐观清楚分开。
在路德的观念中,圣餐非常神秘(如果不是比天主教的圣餐更神秘的话),他的圣餐绝不仅仅是个仪式。而在慈运理的观念中,圣餐毫不神秘,绝对的纯属仪式。那么相对而言,可以说加尔文的圣餐论没有路德那么神秘,但也不像慈运理那么祛魅。想要形容这种既不是特别神秘、又不是特别不神秘,既不是单纯的仪式、也并非完全不是仪式的状态,最恰当的词汇,仍然是“联合”。
以下引用可以说明这一点:
15.真理和象征的区别
奥古斯丁也经常将圣礼和圣礼所代表的真理区分开来。他的区别不但表示圣礼包括象征和真理,同样也教导两者没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且就连在联合中我们也必须辨别真理和象征,免得将两者混为一谈。
他的这句话教导两者的区别:“圣礼唯独在选民身上成就他们所代表的真理。”(28)他谈到犹太人时也说:“虽然他们毫无分别地都领圣餐,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蒙恩,因为恩典是圣礼的大能。照样那代表重生的洗涤盆(多3:5),也是他们所共享的;然而恩典本身,就是神所用来重生基督之肢体的福分,并不是众人都领受的。”(29)他在别处对圣餐的教导也是如此:“我们今天领肉眼所看见的饮食,然而圣礼是一回事,圣礼的大能则是另一回事。为何许多领圣餐的人到最后死了,甚至在领受时就死了呢?因主的饮食对犹大而言是毒药,并不是因为他领受坏东西,而是因坏人以邪恶的方式领受圣洁的食物。”(30)他接着说:“关于基督的身体和血之间的联合这圣礼,有的教会天天领受,其他的教会则有一个固定的时间;有人的领受使他得生命,有人的领受反而叫他死。然而,一切领受这圣礼所代表之真理的人,都因此得生命,且没有任何人因此灭亡。”他在前面一点这样说:“吃主身体的人不至于死,意思是说那领受圣礼所带来大能的人,不是领受圣礼的物质本身;这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用餐;是从心里用餐,而不仅仅用牙齿用餐。”(31)他到处这样教导,领圣餐者的不配将使圣礼与它所代表的真理区别开来,以至于对他而言,这只不过是某种徒然、毫无用处的饮食。人若想避免在圣礼中仅仅获得毫无实意的象征,他就必须以信心接受圣礼所带来的真理。如此看来,你愈借圣礼与基督相交,就愈在圣礼上得益处。
但就如奥古斯丁在上面所教导的,圣礼若与它所代表的真理分开,它便是虚空的,但他在别处提醒我们:在将两者联合时,我们必须做区分,免得我们过于依靠外在的象征。
2.与基督联合是主的圣餐特别带来的福分
c(a)这圣礼能使敬虔的人获得极大的确据和喜乐。圣餐见证我们与基督彼此的联合,甚至基督所拥有的一切能够被说成属于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确信神使基督承受的永生属于我们,且基督已经进入的天国,我们将来也必定承受;此外,圣餐也教导我们:以后不会因自己的罪被定罪,因为基督已经赦免我们,除掉我们的罪行,因他喜悦担当我们一切的罪,仿佛是他自己所犯的那般。这就是基督出于他测不透的慈爱所给我们的替换。(8)基督成为人子而与我们一同居住,为了叫我们与他一同成为神的儿女;基督因降世为我们预备升天的道路;基督因取了我们必死的身体,赏赐我们他自己的永生;基督接受了我们的软弱,为了以他自己的大能使我们刚强;基督成为贫穷,好赏赐我们他自己的富足;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孽压在我们身上的重担,好为我们穿上他的义袍。
7.思想和言语还不够*
b此外,我也不满意另外一些人的信念。他们虽然承认我们与基督联合,但他们对这联合的解释是:这唯独来自基督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他们完全忽略基督的肉和血,(21)就如基督以下所说的都是徒然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5);只有那些吃基督的肉并喝他血的人才有生命在他们里面(约6:53);以及其他类似的经文。因此,既然我确信这与基督亲密的联合超过他们那太狭隘的解释,那么我想在此既简洁又明确地教导这联合究竟是怎样的联合。e我之后再谈相反的错误,因为我必须用更多的话反驳那些夸张的神学家。他们不但极为恶意地捏造某种吃、喝的方式,也同时夺去基督的身体,并将他改成某种幽灵。(22)b我深信我自己无法用言语描述这极大的奥秘,这奥秘我也不够明白。因此不应该以我幼稚的解释衡量这奥秘的深度。(23)我反而劝诸位不要把他们对这奥秘的理解局限于太狭隘的范围内,而要渴慕远远超过我所引领他们达到的程度。因每当探讨这教义时,当我说过我所能说的一切后,我深深地感受到我所说的远远不能表达它的真义。而且,虽然我的思想能超过我的口所能表达,然而这奥秘的伟大则胜过甚至淹没我的思想。因此,我们只能够在这奇妙的奥秘之下颂赞神,因为这显然是我们的思想所无法理解,以及我们的口所无法诉说的奥秘。然而,我仍然打算最后在某种程度上对我自己的教导做出结论,因为我既然不怀疑我的教导是正确的,就相信一切敬虔的人都会接受。
这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话的含义:“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他的丰盛”(弗1:23),但基督也是“元首”(弗4:15),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叫身体渐渐增长”(弗4:16),“我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林前6:15)。我们知道:除非基督在灵魂和身体上完全与我们联合,否则这一切都不可能得以成就。然而,保罗更为荣耀地描述我们与基督的身体亲密的联合,他说:“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就是他的骨他的肉。”(弗5:30)保罗最后为了见证这远超过一切言语的奥秘,以这宣告结束他这一次的教导:“这是极大的奥秘。”(弗5:32)(26)我们若说信徒与基督的血肉没有联合,这是极为疯狂的话,因为保罗宣告:我们这联合极其伟大,他宁愿为此惊叹,也不要尝试解释这奥秘。
10.在圣餐中,基督的身体与我们同在
e综上所述,就如饼和酒保守我们肉体的生命,照样基督的肉和血喂养我们的灵魂。因为除非我们的灵魂在基督里得蒙滋养,否则这象征不代表什么。而且除非基督与我们联合,并借着我们吃他的肉以及喝他的血更新我们,否则我们无法在他里面得着滋养。
基督的肉体离我们距离那么遥远,竟然能进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食物,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然而我们应当记住圣灵隐秘的大能远超过我们的感官,并且记住以自己的准则衡量无法测度的圣灵是非常愚昧的事。所以我们思想所不能明白的事,要靠信心理解,圣灵能将空间上分离的东西真正联合在一起。(27)
这对我们在圣餐中有分于基督也是多余的,因为主在圣餐中借着他的圣灵祝福我们,使我们在身体和灵魂上与基督合而为一。所以那使我们与基督联合的就是基督的灵,他使我们与基督联合,且像是某种管子,好让基督所有的一切都能通到我们这里来。(35)因既然太阳在照耀地球时,能催发生命滋养它,并且叫它成长,难道基督之灵的亮光不如太阳,而不能叫我们与基督的血和肉联合吗?由此可见,圣经在谈到我们在基督里有分时,教导这现象的果效完全出自于圣灵。我们只要以一处经文举例就够了。保罗在《罗马书》8章中表明:基督唯独借着他的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罗8:9)。这并不表示圣灵夺去我们以上所教导信徒与基督的血和肉彼此联合(罗8:9),反而教导我们唯独圣灵才能使我们全备地拥有基督,且基督唯有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36)
所以我愿意如此形容加尔文圣餐观中的“联合”思想:
无限高举圣餐的神秘,就是迷信;彻底去除圣餐的神秘,就是亵渎。在圣餐中,基督既不是真的变成了饼和杯,也不是与饼和杯毫无关系,而是借着圣灵临在于饼和杯,以这种方式与信徒联合。
政教观
正像加尔文的圣餐观站在了路德(甚至天主教)和慈运理(以及多数福音派)中间,他的政教观同样也位于路德(甚至天主教)和重浸派(以及多数福音派)中间。
需要申明,我在这里所提的“政教观”,包含“政教关系”和“教会形态”两方面,虽然可以分别按照“政治论”和“教会论”的表述来提及,但权衡之后仍然觉得放在一起说比较好。
在政教关系方面,天主教和东正教都是某种形式的“政教合一”,区别不过是天主教(特别是宗教改革之前)总试图“教凌驾政”,虽然因着神的护理,这种尝试从未在诸欧真正成功。东正教国家则是不断尝试“政掌控教”,并取得了相当令他们满意的成功(虽然这种成功或许并不能和三自的被统战力度相提并论)。
而新教方面,总体而言,对政教关系的看法都是“反对大一统”的,可以统称为“政教两分”。新教内部各宗派的区别在于“分”的“方式”和“程度”。同样是“政教两分”,但各宗派的强调重点非常不同。
重洗派是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或左翼,他们的政教观更强调“分”。相对而言,以改革宗为代表的主流基督教政教观,更强调的毋宁说是“两”。强调“两”就隐含着“分立”,强调“分”则预示着“分离”。
重洗派的“政教分离”思想直接影响到后来的浸信会,以至于他们的教会观也是“独立制”,即便本宗派内部的不同地方教会,事实上也得尽量疏离。
改革宗的“政教分立”思想则影响到以长老会为代表的一些宗派,长老会的教会形态,就是启蒙了邦联制和联邦制的“区会制”,强调在独立基础上的地方教会的自愿联合。
这种“教会形态”及其背后的教会观,仍然来自加尔文的“联合”思想。当然长老会体制主要是由他的学生诺克斯所制定、施行并发扬光大的。
所以容易看出,改革宗的政教观点恰是在大一统的天主教和大分裂的重洗派中间,比天主教“左”,比重洗派“右”,比天主教“分”,比重洗派“合”。对应到宪制与政体,则可以说天主教对应君主制,重洗派对应民主制,改革宗对应共和制。
这种源于日内瓦与爱丁堡的教会观,也影响到了后来英美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政体观。YJ弟兄曾如此形容长老会体制和美国政体的关系:
仔细考察美国的历史,美国是先有长老教会等各种受到加尔文神学影响的新教宗派,以及在教会的基础上建立的自治邦,然后才有一个松散的联邦政府。美国政府的组织架构及观念支撑,是清教徒或长老教会赋予的:因着加尔文主义中“人性全然败坏”的核心教义,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对人性不抱任何幻想,权力分割和制衡成为组织政府时遵循的第一要义。
在横向的权力分布中,为了避免天主教和英国圣公会的“主教制”形成个人独裁,以及浸信会一人一票的“绝对民主”造成多数人凌霸少数人,长老教会采取“众长老治会”和间接选举,牧师、长老会、执事会与会员大会形成权力的分割和制衡;而美国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即由此沿袭而来。
在纵向的权力分布中,长老教会采取总会、区会和地方教会的结构模式,既实现了权力分散和地方自治,又具有顶层的协调与合一功能,这就是一种带有联邦和邦联综合的体制;而美国作为近代以来第一个成功地运作联邦制的大国,其经验不是来自于古希腊时代失败的城邦制实践,而是从现实中的长老教会体制获益良多。
而我自己对长老会体制,特别是其区会体制的总结是八个字:合而不统,分而不散。总会和区会对地方堂会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上下级之间那种“统治权”,但也不是说就只有“建议权”而已。可以说“堂会、区会、总会”这个三层(或者四层,有些地区还会有“大会”)架构的强度是介乎于“统治权”和“建议权”之间的,所以我采用这八个字来概括:合而不统,分而不散。
所以长老制(共和制、联邦制)——用我们熟悉的语言来说——是一种比主教制更民主、比会众制更集中、由圣经启示、并且通过了历史检验的、最好(或者说最不坏)的教会(政治)制度。
加尔文自己对教会形态的论述,即共和制的“联合”,主要在《基督教要义》的第四卷第四章,并且主要是以描述古时教会之共和制的合理与后世教会之主教制的不合理的形式出现的:
1.古时教会的行政合乎圣经的教导
古时的教会也有三种不同的职分。他们所有的长老当中(1)一部分做牧师和教师;(2)另一部分负责斥责和惩戒;(3)照顾穷人以及施舍则交给执事。
2.监督的职分
一切担任教导职分的人被称为“长老”。在每一个城市里,从众长老中特选一位做“监督”,好避免因为有许多同等地位的人,就彼此纷争。然而,监督的地位并非高到能吩咐其他的长老。
3.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分
监督和长老主要的职分是证道以及施行圣礼。教会有这古老的原则,即监督主要的职分是以神的真道喂养他的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的纪律有关。然而,我们同时要说教会通常很少执行纪律。教会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地位的监督,是因万一教会的长老有任何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就能借议会解决。若议会也无法解决,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唯有上诉全体大会。有人称这样的行政为“教阶制度”(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圣灵不喜悦专制统治的教会。我们若详细考察当时的教会行政,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行政。
10.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会众的支持
我们以上说过挑选牧师的前两个考虑是:当挑选怎样的人以及需要谨慎挑选。在这两个考虑上,古时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习惯在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挑选牧师。此外,他们借保罗的准则,考验他们所挑选做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犯罪,因他们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自己的要求更高(提前3:2—7),甚至之后要求做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他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11.会众参与按礼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勒的时代
会众挑选自己监督的权利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做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
12.群众和圣职人员的权利平衡
我承认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因为不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立场常是对立的。”当时他们采取了很好的防范措施,首先,圣职人员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尊贵人士。后者在经过讨论后认可圣职人员的选择,或另外再挑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因此,群众不是非接受不可,所以群众就不会争闹。或先让群众选择自己所喜悦的,之后圣职人员再做选择。如此,圣职人员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
当加尔文在谈论政体形态时,虽然他旗帜鲜明地赞成共和制,但他却同样承认神意裁决,承认其他政体亦有其合理性。这就是开篇时我所说的,加尔文主义“联合”思想的一个体现,即对多样性的承认,而非竞争。事实上他已经在描述一种“混合宪制”。正如下边引文所述:
8.有各种不同种类的政府
a一般完全与政府无关的老百姓,若争辩哪一种政府最适合他们的国家,这显然不过是无所事事地打发时间而已。且这问题不好解决,因为答案完全依靠各国家特殊的状况。你在自己国家特殊的状况之外,将各种政府的形态互相比较,若要决定哪一种最好,是非常困难的事,因为每种形态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从君主制变成独裁很容易发生;然而贵族政治变成几个人的派系之争也是常发生的事;而民主制最容易变为叛乱。c但我们若考虑哲学家们所说的三种政府形态,我并不否认贵族政治或某种贵族政治和民主制的混合,(19)远超过其他政府的形态;e这并不是因为任何制度本身的问题,乃是因为很少君王能自制到自己的判决与公正毫无冲突,或机智和聪明到能常常做正确的判决。因此,根据人众多的罪和缺点,最好的统治方式是许多人一起统治,(20)好让他们能够彼此帮忙、彼此教导以及劝勉对方;且若一个人想做不公正的决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统治者可以约束他的悖逆。c这是我们的经验所证明的,也是主自己的权柄所认可的,因为他在以色列人身上设立了贵族政治与民主制混合的政府形态,好使他们处在最好的状况(出18:13—26;申1:9—17),一直到他在大卫身上显明基督的形象。且我既然完全承认令众百姓最快乐的政府形态是某种以节制约束自由的组织,而这一切都立在稳固的根基之上。所以,我认为那些在这种政府形态之下的人最快乐;且他们若一直努力保持这形态,这与尽他们的本分毫无冲突。事实上,政府的官员应当尽自己的力,免得百姓的自由(因他们负责保护这自由)在任何方面被减少,更不用说被夺去。(21)做官的人若不够警醒和谨慎,他们就对自己的职分不忠心,也是背叛国家。
然而,若主给某一个国家的人特别安排一种政府的形态,但他们努力地想要换另一种形态,这种希望不但愚昧和毫无用处,甚至极为有害。a然而,只要你不仅仅留意一个都市的状况,而是考虑到整个世界的情形,或至少看得比较远一点,你就可以知道,神的护理极为智慧地为不同的国家安排不同类型的统治形态。因为就如不同温度的物质才会粘在一起,照样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府形态是最好的。然而,对于那些认为我们只要知道主的意思就够了的人而言,这一切的话都是多余的。因为既然主喜悦为各国安排国王,为民主的都市安排参议院以及市政官员,(22)我们就顺服神所为我们安排的统治者。
这一思想奇妙地在英伦三岛取得了最初——如果不是最大——的成功,如果“成功”的标记就是“多样性”的话。英格兰的混合宪制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超稳定结构,共和制在其中有着重要影响。曾经的苏格兰则更可以称为“加尔文主义旗舰店”,并给世界带来了远超它身量的诸多祝福。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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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称为“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的,只有达尔文主义和加尔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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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尔文主义的标志是“竞争”,那么可以说加尔文主义的标志是“联合”。竞争一定催生大一统思想,消灭竞争对手。联合能够保存多样性文明,彼此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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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的“联合”,或许可以描述为:“联合”既不是分离,也不是混合。分离是失去关系,混合是失去边界。真正的“联合”是“保持边界,保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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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联合”是加尔文的创新,毋宁说“联合”是他对圣经启示和历史启示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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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的思想体现在加尔文的救恩论、基督论、圣餐观、政教观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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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血肉与圣餐的杯饼,对路德来说是“融合”,对慈运理来说是“分离”,对加尔文来说是“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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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设立的政府和神设立的教会,对路德(以及天主教、东正教等)来说应该“融合”,对福音派(特别是浸信会)来说应该“分离”,对加尔文来说应该“联合”,具体来说就是:保持边界、保持关系,互相制衡,彼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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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践行加尔文主义的政体和教会内部,也应该以同样的“联合”原则,谨慎对待权力,一方面避免过于集中,一方面避免过于分散。或者说:人间的政体和教会都应该“合而不统,分而不散”。大一统是好的,但只应天上有。
愿达尔文式的“竞争”更多被警惕、被限制。愿加尔文式的“联合”更多被了解、被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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