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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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丨婚姻:忠贞之爱的奥秘(下)


婚姻:忠贞之爱的奥秘(下)
希尔德布兰德(Dietrich von Hildebrand) 著
共融团队 译


婚姻比夫妻之爱更多
尽管夫妻之爱包含对婚姻意义的预期,它依然不等同于婚姻。婚姻是客观秩序中的现实,由一个出于自愿前提的庄严行为构成:双方明确地彼此交托,以一生一世缔结这份交托。当伴侣双方在此基础上,以身体的结合圆满了这份交托,婚姻也得到了充分实现。婚姻是一个包含了伴侣双方的客观有效之共融,一旦成立,便天长地久、产生了相应义务,无论二人一时情绪、看法如何。配偶之间的夫妻之爱,让婚姻令人向往、满载意义,但并不构成这份爱的客观连结。在人类诸多经验(如爱、尊重、喜乐)中,有一种对待他人的态度不仅是出于人的内在决定,也产生了独立于她或他的客观现实。例如,向一个人立下承诺后,履行该承诺的义务、要求对方履行该承诺的权利也应运而生;下级履行的义务由上级的命令应运而生;神父以天主之名对我们罪行的真实赦免应运而生;合法的国家当权所做出的某些决策的法律效益也应运而生……
婚姻生成客观连结
同理,为了与配偶实现爱的长久共融,双方自愿彼此交付自我,因为这种交付,客观连结也应运而生,而这种连结一旦建立,它就不再属于人随意决断的范围。我们稍后将看到, 如果婚姻有意在基督内实现,包含了双方向祂的共同奉献,那么这份神圣婚姻就进一步获得至高无上的价值和力量。婚姻契约这个词语并不是一个最佳表述,因为它与其他契约有着本质区别。除了在相互性这一点上与契约相似,其他方面都不尽相同。借由这一行为,夫妻之爱期盼的结合全然地成为客观现实,其客观性程度远非任何其他尘世之爱的交融可与之媲美。配偶双方如今全属于彼此,一条客观的纽带牢系了他们:不再是二,而是为一。
婚姻来源于自由的决定
婚姻中内在蕴含着一个不同凡响的决定。与婚姻之爱不同,它并非自发生成,但却是最严格意义上自由自愿的行为。它一如宗教誓言般,标志了新阶段的开端。骤然之间,已生巨变。婚姻的神圣契约一旦结成,就会给配偶双方带来极高的种种要求。
婚姻是专一且义无反顾的
因为婚姻的这一关键特征,使得它远远超出了人为影响的范围。这个特征在身体的交托上也有一个定性类比,夫妻之间的身体结合是如此亲密,以至于它的效力就其本质而言是一劳永久的。它不只是一时的亲密(这种亲密无法建立任何客观关系),更隐含着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它是一人对另一人的交托,本质上包含着与婚姻之爱相等的专一属性。从其意义和性质来看,这种行为只能同一人完成,因为根据天主圣言,“两人成为一体”。它无比温柔、无比深邃、隽永难灭,寓意着如此彻底的交托,只要另一方尚且在世,同样的托付就不可能在另一个人身上重现。所有这些要素,都囊括在这一至深的结合当中。但这种结合只有作为神圣婚姻的果实之时,才得以充分实现。因此可见,滥用这种亲密至极的交托是多么可憎!它们当真是在羞辱与亵渎作为爱之共融的终极实现的婚姻! 
爱是性结合的含义
因为婚姻就其本质,首先是爱的共融,那么,肉体结合的意义便不只限于生育。诚然,自然秩序中没有比它更为奇妙的了——那就是最隐秘的结合能够孕育出有着不朽灵魂的人类(虽然每个灵魂是天主的直接造物),将全新的生命带入世间。而这个生命先天注定了要爱慕上主,且依照祂的肖像而造。但是,肉体结合的首要生育性不是其唯一目的。主观来说,生育甚至不构成基本意义,而是实现爱的神圣共融,依照救主的话,“两人成为一体”。根据《创世纪》,女人是由男人的肉体而造(即便当时,这也表明了二者亲近的关系,以及她被指定为男人不可分割的配偶),在婚姻中以这种方式真正与男性结合。不同于新教徒和清教徒的观念,他们甚至主观地认为,肉体结合的唯一目的就是生育。一句古老的天主教祷文将婚姻描述为“爱的奥迹”。卫理公会的怀特菲尔德骄傲地声称,爱与他的求爱无关,他说:“愿主受赞颂!但凡我有一点了解我的心,就会从这个被世人称作爱的愚蠢激情中解脱。”但天主教的古老祷文如是说:“上主,在创造人类之初,你从男人当中创造了女人,你已规定应有肉体和爱情甘美的结合……上主,我们的天主,你已创造纯洁无暇的人,仍愿在诸世代的繁育中透过爱的奥迹,让一人从另一人中被造。” 
生育和爱的共融不应该被刻意分离
新生命的诞生,诚然是这种极其亲密的结合之中宏伟神圣的一部分。奇迹般的生育与最亲密的爱的共融(仅其本身就已十分重要)之间的关系,既玄妙,又神圣,照亮了这结合的庄严凛然。因此,为了使配偶对结合的奥秘心怀敬畏,必须始终维系生育与爱之共融之间的总体关联,至少向作为这一行动的普遍可能性开放。以亵渎之手干涉、阻挠这一奥秘,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敬畏上主之心了!天主奇妙地创造了两人结合,甚至接受那些在尘世之爱顶峰合而为一的爱侣一起参与祂的化工,而那些试图毁坏这种关系的人就不堪设想了。亵渎地干预阻挠,与天主的意愿背道而驰,甚至将祂打算创造的生命抛回虚空深渊——这简直是渎神的妄举!
无子女的婚姻依然可以是理想婚姻
然而在人为干预的范围之外,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当生育显然不可能之时,男女间身体的结合依然有着它自己的主观意义和内在之美。难道婚姻之爱本然的崇高不足以圣化它、使它合乎情理吗?《创世纪》中提到女人的诞生不正是说:“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没有诞下子女的婚姻怎么能被视作失败的、无意义的?我们怎么能公然断称这样的婚姻最好不存在呢?难道它不能有自己的满全和神圣,难道只作为爱之交融的顶峰,不也正是在荣耀上主吗?即使没有诞下子女的伴侣二人,若他们在完美的婚姻之爱中归属彼此,忠贞不渝,模仿灵魂与天主的融合,依旧可以达到婚姻的理想巅峰,远胜那些徒有很多子女却缺乏爱情与忠贞的婚姻。被告知无法生育的婚姻,难道就需要独身吗?这难道不是清晰地表明,婚姻因象征灵魂与天主的合一而高尚——它的存在首先是为了它自己,而不是专为它所带来的结果。
每一充满爱的婚姻都硕果累累
仔细观察,我们会看到,每一内在圆满的婚姻都硕果累累,即使从此言最深的意义上。二人之间最亲密的爱之交融生产一个新的人类存在这一事实充满奥秘地反映了爱情本身的结晶。然而,我们绝不能忘记,每一个真爱都具有内在的精神硕果,而在这份满载精神硕果的爱情中,夫妻之关系的维系也可以独立于生育。这种硕果性在灵魂的跃进(élan)中表达自己,也意味着在爱中,在灵魂一次又一次的重新觉醒中,带动着他/她之精神与道德生命的成长。它在配偶无意识的互为影响中表达自己,在彼此精神的提升中,让彼此的相互理解变得可能。因此,每一实现了夫妻之爱的婚姻都是硕果累累的,即使没有生育,也是结出果实了的。只有一个人理解了身体结合的荣美与崇高作为夫妻之爱的圆满后,只有她或他意识到,除了生育的基本目的之外,身体结合作为夫妻之爱圆满的基本含义,才会理解淫乱的恐怖。这种旨在将两个个体以最高、最亲密的程度结合在一起、合二为一、终极与真实的虚己之爱,被邪淫者们用作为满足肉欲的源头,被可耻地亵渎了。无论这种罪恶的结合是否带来生育,亵渎即亵渎。圣保禄的话明确表明,不洁之罪是滥用二者的合一,也就是滥用天主为两人所保留的最为亲密的共融:你们岂不知道那与娼妓结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经上说:‘二人成为一体。’除非生育构成了这种结合的目的、且是唯一意义,否则它本质上就不可理喻,也是为什么不法结合关系,即便生育,也是有罪性的,而服务于爱之共融的婚姻,即使不孕不育,也是纯洁与崇高的。
只有婚姻才能合法化身体结合
然而,这种肉体结合的正当性并不在于夫妻之爱本身,而只能在我们上面提到的缔结婚姻的庄严行动之中。 由于身体上的结合包含着表达与庄严的屈己、通过屈己实现终极和亲密的结合,因此它不仅以夫妻之爱的存在为前提,且以婚姻的庄严缔结为前提,让一个个体自由、不可逆地为心爱的另一半献出一生一世。
爱情必须在每一婚姻中滋养
因为爱的交融代表了婚姻最深度的含义,爱不仅是婚姻的先决条件,也是作为两位伴侣意志之对象、必须加以保护与珍惜的情感。爱对于双方也是一项使命与义务。如果婚姻是这种独特恩爱的独特体现,那么婚姻一旦缔结,双方不仅需要以近人之爱相爱,也要以夫妻之爱相爱。每一位配偶都获得对方之爱的权利。保持婚姻之爱的全部荣美和纯洁,在其光辉、深度、丰盛的活力中,是双方缔结婚姻时所面临的一项使命因为我们的懒惰、迟钝、向边缘的持续退缩都在愚弄着我们的视野,他或她那被爱照亮的肖像,很难在我们面前永远保持着同等的清晰与荣美。我们应该也必须与这种沉闷作斗争,因为它构成了对我们在婚姻中建立的圣殿的犯罪。从某种意义上,当我们不再从内看待他/,当我们不再了解他/存在的更深层次的特质,而是从外像看待其他人一样看待他/时,我们已经不忠于他/了。对于那些认为我们所谓的夫妻之爱只是一种迷恋的人来说,这种爱会自然而然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只剩下友情。然而,鉴于夫妻之爱包括了对另一方的更深入了解、是天主在婚姻中指定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对抗恩爱的衰减、对抗这种麻木昏沉,就像我们必须在那个无比崇高的领域,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保持我们对耶稣的爱。对于修会团体中的人来说,遵行该团体的规则就代表着坚持不懈。因此,婚姻也需要避开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偏差,这些问题和偏差容易分散对所爱的人的注意力,破坏隐藏在爱情中的内在专注。但这项使命因婚姻的个性而异。在超性的领域,天主以不同的方式赐给人类恩宠,并根据所接受的恩宠程度向领受者提出要求(福音书给了我们关于才干的比喻)。同样,婚姻也对丈夫与妻子提出相应的要求,如按照二者接近理想之程度、性格间协调之程度的多寡而提出要求。 
爱情在最好婚姻中的使命
夫妻在起初时的相互吸引力越大,潜存于两者互补性之中的爱就越大,彼此恩爱的要求就越高。如果两者的结合中蕴含着这种终极恩爱的可能性,那么一旦婚姻缔结,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努力,就成了双方的责任。他们必须尽全力滋养这份最高的爱。他们必须避免一切可能掩盖损害这份爱的阻碍(例如丈夫专于事业或妻子专于家务)。最为重要的,他们必须提防无动于衷的冷漠与日常习惯的顺水漂流。每时每刻,他们都必须牢记,天主在心爱之人的灵魂肖像中,赐下来的、难以言喻的馈赠。他们永远不能失去这种奥秘感:他们所爱的那一位也爱着他们、为他们而活、让他们拥有着远胜于一切尘世宝藏的事物。
爱情在不完美婚姻中的使命
然而,如果两位不同性格的男女结合不能提供这种夫妻之爱的可能性,如果这种终极的内在合一无法实现,那么双方的目标就会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需要夫妻炙爱的品质,因为若不是天主结合两者品格,配偶就给不了对方这份爱。他们的使命就是在依照自身之情况的可能范围抵达最高共融。他们必须为彼此而活,避免一切可能造成他们疏远抑或分开的方式与事务。他们必须试着在最耀眼的光芒中看到彼此。
爱情在陷入困境的婚姻中的使命
对于不幸福的婚姻更是如此。如果一方完全缺乏爱,或一方在各方面都受到另一方的伤害,那就让我们记住圣莫妮卡的婚姻。尽管两个伴侣的结合不能实现理想的夫妻之爱,履行婚姻缔结时的客观纽带的义务仍在。 一位配偶只能以一种特殊的近人之爱的形式爱另一半因着与他/她的婚姻纽带而爱他/她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婚姻之使命便在于奉献、虚己、关心对方的得救。
每个婚姻都有自身独特的使命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婚姻中,除所包含的义务外,天主赋予配偶们一项特殊使命:夫妻之间的恩爱与忠贞。因此,无论一个理想婚姻的美满还是英勇背负一个不幸婚姻下的十字架苦难,我们都必须了解天主在每一个婚姻中对配偶的独特召叫,以及该召叫的独特含义每一个婚姻中由天主独特指定的内涵都必须被发现,因为每一个婚姻的使命,都因着双方个体结合后的最高可实现性,而有所不同。但这绝不能误导我们相信,婚姻的客观形式与一个完整的爱之共融的主观实现毫无关系,以及一切非天主指定的婚姻皆为失败品。婚姻本身不是配偶的一场考验、也不是学习屈己的学校,而是把活在无限之爱中的二体塑成完整的一体,从而以最崇高的方式展现耶稣与人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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