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人是自己生命的主宰,那么自杀是一个完全合理、合乎“人道”、甚至值得提倡的决定。正如古代的异教哲学家(比如伊壁鸠鲁)所认为的那样。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生活感受和生存体验是最高的衡量标准。
正如琼瑶在遗书中所说:“我不想听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为这最后的大事‘作主’。”
但是,如果你从另一种世界观(《海德堡要理问答》第一问)出发:
答:“无论是生是死,我的身体灵魂都不属于自己,而属于我信实的救主……”
在这种情况下,自杀就不再正当,反而是一种严重的过犯。
以前遇到这种事,我们都会默认这是实打实的悲剧,并为之扼腕哀恸。但现在,无论是自杀者还是大众,都竞相为这类悲剧喝彩歌颂。
当代的中国人逐渐失去了余华意义上“活着”的本能,反而展现一种对于生死大事的洒脱、自由和“翩然”。我们都成了存在主义者。这很容易让我们误以为这些高调的自杀者“活得通透”、大有勇气。
然而,推动人自杀的动力绝不是勇气,而是绝望。尽管从外表来看,你会觉得自杀的人很有勇气、非常洒脱。
因为,只有彻底的绝望才能让人克服对于死亡的本能恐惧——而这种恐惧本来是上帝放在我们心里,用来保护我们的肉身生命的。
比如,当我们走到悬崖边,会本能地感到恐惧,而正是这种恐惧促使我们从悬崖边退回来,让我们生命得保全。
但是,在人对生活彻底绝望的时候,这种天生的保护机制就不再有效了。
我再强调一遍:推动人自杀的动力绝不是勇气,而是绝望。揭示这种绝望,而不是粉饰它,这才是对于自杀者最好的纪念。
对比哈姆雷特关于自杀的经典独白,你会发现,它跟沙白的遗言、琼瑶的遗书大不一样。你会感受到,哈姆雷特的独白有一种非常强的“生命张力”。
是的,尽管无比痛苦,哈姆雷特还在挣扎;而有挣扎的地方,就还有生的希望。但是真正决定自杀的人,早已万念俱灰,在绝望中放弃挣扎了。
拦阻哈姆雷特跨出那无可挽回的一步的原因是他惧怕那死后的世界:
“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亡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但是,现代人对死后生命(afterlife)的意识已经非常淡漠了。今世生命不再有死后生命作为依托,随之而来是一种对于生命本身的绝望。
琼瑶甚至不确定人类有没有灵魂,她抱怨“上苍对于生命的过程,设计得不是很好”。正如她的绝笔《当雪花飘落》所说:“这是我最后的选择 / 时间已到 / 生命不会更好。”
现代人的生命特征是一种萦绕于心的无意义感,以及伴随而来的“无声的绝望”;我们甚至会以喧哗自恃来掩盖这种绝望。
“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隐藏在背后的是近几百年来东西方共同上演的“人之废”(The Abolition of Man)的悲剧。
当然,也不排除那恶者的引诱。不少自杀者(后来幸运地被抢救过来)会说,在他们自杀前,头脑中会有个声音催促他们去死。
让我们谨记:“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约8:44)
然而,正是在茫然的绝望中,那从上头而来的盼望才会成为世人的“好消息”(gospel):
“当我在黑暗痛苦绝望中,有一曙光明照我心……”
主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4:14)
耐人寻味的是,最近两场有关自杀的公共事件,都是医学专业人士出来发声,捍卫最基本的常识。
由此可见:基督徒若想捍卫生命权(Right to Life),还是得积极地与科学界合作。
实际上,大部分支持堕胎、医协自杀、LGBTQ+的思潮不是从医学院和科学院传出来的,而是从哲学系、社会学系、人类学系等人文学院传出来的。
(试想一下,一个“生理男性、自我认同为女性”的人去医院看妇科病,医生会毫不客气地把他轰出去。但是,这人却可以在大学的社会学课堂上大谈自己的性别身份,并且众人都会为他欢呼鼓掌!)
引领当前文化思潮的往往不是科学家,而是操弄观念的思想家和知识分子。
科学家提出一个愚蠢的理论,会立刻受到检验和否定;但是文科教授就不一样了,只要能自圆其说,他们想怎么说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