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喜欢听故事,而圣经也是最好的故事书,有鲜活的生命跃然纸上,人性的复杂宛若X光片般被上帝展现。
人生的抉择,或向左,或向右,看似偶然,却又必然。
圣经的创世记中记载了一对叔侄,叔叔叫亚伯兰罕,侄子叫罗得。
亚伯拉罕是今天以色列人的先祖,相当于蒙古人的圣祖成吉思汗。
以色列人和蒙古人有一个很大的相同点是他们都会牧放羊群,但是蒙古人放牧时会骑马,以色列人好像不大骑的样子。
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他对上帝大有信心,他特别认识上帝,相信上帝,上帝甚至称呼他为朋友。
上帝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本家,去往一个应许之地,就是今天的以色列建国的位置。
亚伯拉罕献儿子以撒被天使拦阻
当时亚伯拉罕年龄已经很大了,七十五岁了,半条腿已经进了坟墓了,可他还是回应了上帝的呼召,勇敢地离开自己的故乡。
这和中国人的观念明显是大不同的,中国人讲究的是落叶归根,是鸟非返故乡兮,狐狸死时头也要朝向出生时的山丘。
罗得在这个时候选择了跟随他的叔叔,可见他多少是认识上帝的,他也愿意成为上帝的追随者,愿意成为上帝呼召的回应者。
他们到了应许之地,但是当时那片土地还属于另外一个民族,就是迦南人,亚伯拉罕和罗得的牲畜越来越多,他们的牧人打架,于是亚伯拉罕就提议他们应该考虑分开了。
亚伯拉罕让罗得先挑选,亚伯拉罕说:“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罗得选择了看起来水草丰美的约旦河全平原。而亚伯兰罕,选择留在了上帝答应赐给他的地方,就是迦南地,并且坚持住帐棚。
亚伯拉罕是一个大牧主,有数不尽的牛羊和钱财,然而他却选择坚持住帐棚,因为他认识上帝,他知道人生不过是寄居,人不过是生命的客旅,他不贪图肉体的享乐,他坚守上帝的呼召。
而“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
所多玛是一个城市,罗得进入了这座城市。所多玛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呢?圣经记载到“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
后来所多玛和另外一座叫“蛾摩拉”的城市被上帝用硫磺与火彻底毁灭,那个场面的震撼程度估计不亚于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爆炸吧。
所多玛人有多坏?上帝派两个天使去查看所多玛有没有十个义人,结果连十个都找不到,因为亚伯拉罕替这个城市给上帝求过情,上帝答应亚伯拉罕,只要有十个义人就不毁灭这个城市,结果呢?只找到了罗得一家几个人。
所多玛人有多坏?圣经记载的两个天使可是男性形象,可是他们都想“任意而为”,说得直白点儿,所多玛人连男人都强奸,而且是一群人一块围到罗得家门口,可见真是群体性地败坏。
有天使的保护,罗得带着两个女儿和妻子跑出所多玛了,天使吩咐他们不要回头,结果罗得的妻子回头了,然后就变成了一根盐柱。
罗得和他的两个女儿逃到山上,他的两个女儿因为担心父亲无后,就把父亲灌醉,轮流和父亲同寝,大女儿生的儿子叫摩押,是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儿生的儿子叫亚扪,是亚扪人的始祖。
罗得醉酒,发生乱伦惨剧
罗得在眼中算为义人,可见他是寻求神的,在所多玛那样一个极度淫乱的城市,他的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可见他家的家教还是很严谨的。
然而,他的女儿们的思想已经被所多玛那个淫乱的城市污染了,她们大概听闻太多了败坏的事情,以至于在后来就发生了乱伦的惨剧。
她们的肉身逃出了所多玛,心灵却未逃出所多玛。身体还是处女,心灵里却早已经是淫乱的毒根丛生。
罗得是一个义人,然而他的生命却满是悲剧。
圣经采取的是简记的策略,但我们可以想到,当他的牧人和叔叔亚伯拉罕的牧人的冲突完全可以避免,他完全可以不离开亚伯拉罕,不离开上帝的呼召。
其实在冲突发生之前,罗得就可以预防冲突发生。
其实在冲突发生之后,罗得也可以选择不离开自己的叔叔。
何况亚伯拉罕不止是罗得的叔叔,更是罗得在认识上帝道路上的指引者和带领者。
悲剧从罗得离开亚伯拉罕的那一刻起就埋下了伏笔。
从罗得的妻子的表现来看,罗得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也是失败的。
罗得的人生路线,是一条体贴肉体的路线,是一条与世俗为友的路线,是一条渐渐离开上帝呼召的路线。
直到今天,每一个基督徒都在每天的生活中面临抉择。
效法罗得,还是效法亚伯拉罕,这是每个基督徒都必须谨慎思考的问题。
存在,还是毁灭?天堂,还是地狱?耶稣,还是魔鬼?
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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