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对进化论的挑战。
进化一词可有不同意思,有时指到微观进化(micro-evolution),即在一个物种之内的细微发展。我们看到苍蝇或蚊子对杀虫剂产生免疫力,或人类越长越高,又或人类繁殖出不同颜色和品种的玫瑰,这类微进化的例子今天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否定我们。但这却并非讨论创造与进化论时,进化一词通常所指的意思。
进化一般是指宏观进化(macro-evolution),即‘进化的一般理论’,或‘非生物的物质演变出生物,然后再加以繁殖和变成多样化,以致发展出各类今天已绝种和仍存在的生物’。21在本章中,进化一词是指‘宏观进化’或‘进化的一般理论’。根据现代达尔文进化论,生命发展的历史,起源于地球上的化学品混合后自动产生一种非常简单(大概是单细胞)的生命。这活细胞进行自我繁殖,最终所产生的新细胞有突变,这些突变发展出更复杂的生命。它们当中很多因恶劣的环境死亡,可以适应者则生存,而且继续繁殖。因此,在大自然中就存在着‘自然淘汰’的过程,在突变之后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便能生存。最终更多突变导致有更多不同种类的生物,所以,地上所有复杂的生命都是从最简单的生物,藉着突变和自然淘汰的过程发展而成的。
自从达尔文于1859年首席出版他的《藉自然淘汰而有的特种本源》(按:该书名是《物种起源》的全称)以来,他的理论就备受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挑战。现代学者更对进化论发出越趋凌厉的批评,要点归纳如下:
(a)经试验繁殖各种动植物超过一百多年后,科学家发现由于每种生物的基因差异程度十分有限,因此,(甚至已刻意繁殖,而非随机的繁殖)可以发展出的不同种类也十分有限。人们多年来尝试从狗繁殖出别的动物来,结果所得出的仍是狗;从果蝇得出的仍旧是果蝇,诸如此类。
(b)若要产生复杂的器官如眼睛,雀鸟的翅膀(或其他数百种器官),就需要广泛和复杂的突变,经千万代所累积的细微突变不可能产生这般复杂的器官,因为惟有当整个器官运作时,器官的个别部分才是有用的。(一只眼或一双翅膀要能运作,所需的千百个部分都必须准备就绪,否则空有某些部分也是无用的,于适应环境没有什么好处。)这千百个随机突变全部发生在同一个世代之内的或然率实际上等于零。
(c)达尔文之后130年的透彻考古发掘仍然不能找出令人满意的‘中期(过渡期)品种’作为证据。若进化论是正确的话,一种动物进化至另一种动物时,定必有这样的中期品种存在,而这中期品种必须同时展示出两种动物的一些特征,但甚至这样的化石也找不到。
(d)粒子生物学的进展越发揭示,纵是最简单的生物也复杂得叫人难以置信,可是仍未有人能满意地解释这些生物的差异之源。
(e)大概进化论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解释生命的起源。因为甚至可独立生存的最简单生物(原核生物),都不可能藉着化学品的随意混合,从地上的无机物质自然产生出来;相反,所需的是复杂、出于智慧的设计和精工,甚至连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实验室也办不到。
我们必须注意,上述五个论点并非‘圣经与科学对垒’(世俗科学家视圣经为迷信或无稽之谈而加以摒弃),而是‘科学与科学的对垒’,即上述论点纯粹是基于在自然界中找到的证据而得的结论。若证据指向一个结论(譬如,证据强而有力地证明生命之源乃出于智慧的设计),而科学家本身却由于委身于唯物论和自然主义,对生命之源作出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么科学家当如何取决呢?他应否只因他早已委身于以自然主义解释一切,而非基于科学事实,而继续坚持生命必须以自然主义解释?然后,我们必须问:他委身于以自然主义的方法论,是因为他从观察世界所得出的一些事实根据?抑或是因为他基于别的原因而采纳了一些哲学信念?
菲立•庄逊引述了享誉盛名的哈佛生物学家李察•卢尹天(Richard Lewontin)的说话,这生物学家清楚道明在这情况下他永远都会选择自然主义的解释:
纵然,科学的构思有显著荒谬之处;纵然,科学对健康和生命作出过高的承诺不能兑现;纵然,科学界仍姑息无事实根据或不能解释的理论;我还是要选择科学,因我们早已委身于唯物论。其实并不是科学方法本身或科学构造逼使我们对世界的现象作出唯物的解释。相反,由于我们早已相信唯物论,这驱使我们所制定的研究方法和观念,都会产生出唯物论的解释;不管这些解释是何等违反直觉,也不管对于缺乏这方面知识的人是何等神化。还有,唯物论是绝对的,我们不容许神涉足其中。
虽然,无数人继续发表对进化论的挑战,可悲的是今日科学教科书上的普遍理念,还以为进化论是一个已确立的‘事实’,而且仍不断令很多人以为,倘若他们是负责任、有思考能力的人,就应接纳圣经的全然真实性为理智的看法。惟望在不久的将来,科学界会公开承认进化论难以叫人信服,而中学、大学的教科书也会交代清楚,进化论根本不是世上生命起源满意的解释。
(2)进化论对现代思想所造成的破坏性影响。
我们必须了解进化论对现代思想造成难以置信的破坏性影响。若生命不是神所创造,尤其是人并非由神所创造,不需向神负责,而人纯粹是宇宙中随机产生的结果,那么人的生命还有什么重要性?我们只不过是源于物质、时间和机缘的组合。倘若如此,我们仍自以为有任何永恒价值,或当面对无涯的宇宙时仍自觉有一点点重要性的话,就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人若如此诚实反省,就必落得极度绝望。
再者,假若可以撇除神而靠进化论解释所有生命之源,又假如没有一位创造我们的神(或至少我们不能确实知道任何有关他的事情),那么我们便没有必要向一个至高的审判者交代自己的道德行为。所以,人在生活中就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而人的道德观念都只是主观的意愿罢了,也许对愿意实行的人有益,却不能勉强加诸别人身上。事实上,在这情况下,惟一应禁止的是肯定地界定何谓对错了。
进化论可能导致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假如自然淘汰这不可避免的过程是透过适者生存的定理不断改善地上的生命,我们为何还要维护弱小或能力不足的人,妨碍这个过程呢?我们不是反而应该让他们没有繁殖就死去,以便我们可以迈进到更高层次的人类,甚至‘超级人种’吗?事实上,马克思、尼采和希特拉都基于这些理由认为战争是合理的。
除此之外,倘若人类不断进化,那么先祖的智慧(尤其是先贤的宗教信仰)就远不如现代思想有价值了。还有,达尔文的进化论令人对圣经可信性有负面的看法。
当代社会学和心理学仅视人类为较高级的动物,这亦是进化论思想的结果。而现代极端的‘动物权益’运动,反对杀害动物(包括作食用、皮毛或医学研究用途),也是进化论思想的自然结果。
(本文摘自古德恩的《圣经教义与实践》,原标题:达尔文进化论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