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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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绝版多年的集大成之作:为时代“立法”,为人类秩序“解毒”


哈耶克绝版多年的集大成之作:为时代“立法”,为人类秩序“解毒”


哈耶克一生遭受的冷遇,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无法抵偿丝毫。虽然在今天世界的危机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哈耶克的思想价值。


但是,真正的哈耶克,仍然少有人知:《通往奴役之路》的巨大声名掩盖了他更有建设性的成就;哈耶克最重要的思想,隐藏在一部少有人注意的巨著之中——《法律、立法与自由》。

 

能够逆着时代潮流,去洞察危机、批判风潮,为一个时代“解毒”,已经极不容易;但是,思考新秩序的建构,为一个时代“立法”,更是孤独而艰难。如果说,大众熟知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一本解毒之书,那么《法律、立法与自由》更像是一本建构之书。

 

人们极易陷入追求乌托邦的幻象之中,以为自己可以规划社会的发展,控制历史的走向,达至自由平等的理想。却不知,自由正一步步远离,社会秩序也摇摇欲坠。为了在幻象的诱惑中保持清醒,“解毒”永远不可或缺。

 

哈耶克绝版多年的集大成之作:为时代“立法”,为人类秩序“解毒”


但是,自由社会和良好秩序,又该如何建构,除了不能去做的,有哪些是我们可以做、必须做的?《法律、立法与自由》就用建构的方式,探讨了一个有序社会的法律和政治结构究竟会是什么样子。

 


▍ “建构”与“解毒”:集大成的思想巨著

 

相比起来,人们通常更看重哈耶克的政治哲学读物。但是,《法律、立法与自由》才是最受哈耶克本人重视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刚问世时,很多学者将它看作一个大众读本,而且它确实是哈耶克在正式的理论研究之余所写。但是,《法律、立法与自由》这部书一开始就是出于思想建构的目的而作:

 

◎十余年磨一剑——历经17年思考,最终成为了哈耶克最后一部收官性质的集大成之作,集哈耶克自身思想之大成,也集20世纪自由主义思想之大成。

 

◎系统性构思——三卷之间有着密切的论证逻辑,整部书建构起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哲学体系。哈耶克甚至在序言中坦言,如果不是《自由宪章》已经出版,这本书才更当得起这个名字。

 

虽然这是哈耶克的建构之书,但是,建构更需要彻底的 “解毒”。这也是他写作《法律、立法与自由》最为现实的目的:哈耶克感受到了当时的世界,个人自由遭受的普遍危机

 

不但乌托邦的经济制度如火如荼;就是在自由世界,有关自由的那些占支配地位的信念,也已经与保障人类自由的理想不相调和。因此,哈耶克希望为这些信念进行解毒与重构,为保障个人自由的制度进行更新。

 

哈耶克绝版多年的集大成之作:为时代“立法”,为人类秩序“解毒”


哈耶克意识到,时下盛行的各种制度,都不可能充分保障个人自由。就连我们经常视作民主自由的代议制机构,同样背离了制定它的初衷。而这种背离,很大程度上,来自人们对法律与立法的不加区分,以及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提起法律,我们习惯了法律的人为制定和强制规范。但哈耶克却强调,法律更重要的依据是自发秩序形成的规则体系,也就是由传统、习俗、惯例等;立法只是将之加以确立。

 

不但法律不是人为制定的,就连“社会正义”也是虚妄的,它的出现完全是正义观念的滥用导致的。社会并不是行动着的人,而是一种有序的行动结构,也就不能被要求正义。要求社会正义,往往导致对权力的普遍依赖,从而侵害自发秩序和个人自由。

 

维护自由需要怎样的制度安排?这是哈耶克在最后一卷中试图回答的问题。哈耶克的这种建构,并不同于他反对的唯理主义的全盘规划,更多的是为了让人看清理性设计所能到达的边界。因为,承认人类的无知,尊重各种自生自发的秩序,才是真正达致自由的前提

 


▍以“整体视角”挑战启蒙时代的经典之作

 

20世纪少有的这样宏大的思想体系,因为人们习惯了用单一专业学科的视角看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这个世纪不断在毁灭于重建中往返。

 

看清当今时代的根本问题,必须打破学科的界限。因此,哈耶克换了一种全新的整体视角去研究问题——回到专业学科分化之前的人文视角,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呈现出一个相互勾连的总体性世界图景。


然而,这种努力在启蒙时代之后,由于学科细分、知识暴增,已变得极为艰难。除去哈耶克,少有人有此雄心,更少有人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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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整体性的人文视角,也是当下最为缺乏的。很多社会问题,其深层逻辑,以所谓专业学科视角去看待,往往推导出耸人听闻的结论。当下的“砖家”与“国师”大行其道,很难说没有囿于专业局限的原因。

 


▍超前到来的哈耶克,迟迟面世的代表作

 

哈耶克的著作,被译介到国内的时间很早,引起的关注却很晚;《法律、立法与自由》这样一部重要著作的引进更晚。


早在五六十年代,哈耶克的书就已经被介绍到中国,就像《通往奴役之路》1962年就译成中文出版了。只不过,在特殊年代,只能作为内部读物,小范围传播,出版的目的还是“供学术界批判的参考”。印数不多,流传范围又有限,自然影响并不大。

 

早早引入的哈耶克,不但没能发挥作用,也没能掀起任何波澜,令人遗憾。直到90年代,哈耶克著作的中文译本才真正问世。而这部最为重要的《法律、立法与自由》,更是姗姗来迟——本世纪初才有译本出现。如今近二十年过去了,早已绝版,一书难觅。此次《法律、立法与自由》绝版复活。点击链接,即可一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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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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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独立学者,私学教师,以研究中国私学教育传统及译介外国传教士传记为治学方向,有一个4岁的女儿,陪伴女儿阅读和成长,在国内开展阿福童经济公民教育。 欢迎来信交流育儿、读书体会。有信必回。[email protected] 公号:阿信微言(ashing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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