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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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还有得救的机会吗?‖孙宏广


本文摘自《基督徒信仰疑惑100问》第九问




在《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七节中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而《约翰福音》三章三十八节又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所以,任何人(夭折的婴孩等特殊人群除外),只要在今生没有听过福音,或者对所听的福音没有回应,那么,一旦其死亡,就绝对没有得救的机会了。


主耶稣在《路加福音》16:24-25举了这样一个例证,在那里,有一位未曾得救就故亡的财主,由于失去了得救的机会,因此,在死后进入阴间,备受煎熬之时「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讲到的那位在阴间受苦的财主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在活着时,并没有相信摩西和先知书上的话(《路加福音》16:31「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通过这个例证,我们确知:只有在肉身中活着之时才涉及得救与否的问题。而一死亡,就进入了永远的监禁当中,只能等候末日的审判和定罪。


正是因为失去了悔改归正的机会,这位不信的财主才希望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传福音给他那几个尚未得救的兄弟。但很可惜,不仅拉撒路回不去,而他的余愿几位兄弟也根本听不着。


那么,怎么解释《彼得前书》3:18-20的经文呢?在那里,《圣经》岂不是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确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我承认,这段经文歧义重重,一方面的确很难解,也在历史上造成了很多的误解。但这段经文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基督以前(曾透过圣灵)藉着挪亚,通过传福音的方式向当时的人类发声,严厉警告那世代的人《彼得后书》二章五节也在讲这件事。


文中的这个「传道」是指传福音无疑,但这却并非发生在基督死后的事,因为那根本没有意义,乃是发生在挪亚世代的事。而与所有《圣经》的一贯教训相仿,正是由于那些人并未及时正式回应福音,因此也就沉沦而灭亡了。


所以,人活着时,必须在肉身生命状态中解决罪的问题,我们获得救赎或者归于灭亡全在乎今生有没有重生。重生者在重生时就已经涉足天国(教会)了,教会是天国的已然形式,而新天新地则是天国的未然形式。


至于那些未重生者,即使在教会中,哪怕是身份合法与正常领餐也都必定灭亡。


因为离道反教罪无可赦,离道反教正是背离福音。因此,《希伯来书》10:26-27才严厉警告那些忽略真道的人「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这类人,虽屡听真道,但却终久未曾相信,背离真理之罪反而使得他们的罪行与刑罚越发加重。「故意犯罪」在《希伯来书》这一段正是指离道反教,并非一般意义上犯罪的故意非故意的意思。


离道反教就是针对真理的肆意抵挡。这样,失去机会,必然永远沉沦,且会加重刑罚。


凡此种种,也凸显出福音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因此,我们势必如同欠债者一般,面向大众,殷勤且恒心地传讲福音。


那么这是不是说个人的永恒前途(俗称「命运」)是掌管在自己手里呢?当然不是!


我们只是从「第二因」与人的责任方面来讨论此项真理。


虽然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上帝的拣选,然而,人的灭亡却的的确确是因为自己的罪。当然也包括其可能错过的得救机会。


人通过福音能以得救是真的,福音是人得救的有效因,是上帝拯救人的一般手段。福音拯救的效力是上帝所赋予的,谁正确回应都一定会得救。而上帝对人发出的福音召请是绝对真诚的。尽管并非人人皆来分享福音的益处,但不能反推上帝不真诚,又或者福音无效力!


而今,天主教还依然持守所谓的「炼狱说」,在此说中,他们认为炼狱是介乎天堂与地狱间的居间阶段(区域),有些人死后是可以在这个炼狱里获得第二次以上得救之机会的。但很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事实上,全本《圣经》都一直在讲述人类两种结局的对立,比如「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宽门」与「窄门」,「永刑」与「永生」等,这些对立都毫无例外地告诫我们需要在今生把握机会,这是人不二的责任。


而今,在大陆基督教界,由于误解了《圣经》的某些经文,又或者听信了某种谣传,进入了某种迷死,遂而导致了某些人认为即使那些今生未曾信主者,似乎还是会在死后获得再一次听信福音与悔改归正的机会,尽管对于人们的感情而言,这个想法的确略有些许安慰,然而这却着实只是人的愿望而已,并非《圣经》真理,亦非事实真相。


我们爱我们的亲友,甚至包括那些活着未信的与未信逝去的。但情感是情感,事实是事实。每个人,只要活在这个世上一回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得单独面对上帝,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只当担忧自己的言行,早做打算,提前预备。


至于亲友,在其活着之时传福音给他们则是对他们真正的关爱与最大的祝福。而一旦其背离福音,那么就是他与上帝之间的事了。我们没人可以再左右什么。


我们必须知道,无论是亚伯拉罕、约伯、以利,甚至大卫这些堪称伟大之人,也就是这些明确得救的圣徒都无法确定与保障自己所有的孩子能以得救,因为他们并非每一个儿女在今生都相信了上帝,这个结论在经文中再明显不过。


以实玛利对今生的执念,以扫对长子名分的轻视,约伯儿女们的荒宴,以利二子的悖逆,大卫儿女的乱伦与相互谋害,无一不在说明同一家人的悬殊结局。


相信这是他们作为父母的终身之痛,但这也是上帝旨意的智慧安排让一切罪人为自己的罪负责,使另一些罪人承受基督救赎之恩。


要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哪怕是姻亲关系都只限于今生。而「创造主」与「被造物」,又或者「审判官」与「罪犯」则是上帝与所有非信徒的直接关系。他以公义对待罪人,又以慈怜对待选民。我们能说什么呢?只能心存敬畏,永远感恩


因此,我们必须顺服上帝永恒的旨意,认定只要是上帝安排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无论结局如何,一定都将成就上帝眼中的终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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