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叫打假日。今天我首先要说的内容是,如何避免“辩了个假论”、“吵了个假架”,也就是“逻辑”在讨论、争论、辩论中的意义。
这个意义就是:无逻辑,不辩论。
而且我现在就可以说这一定是对的,因为你如果想和我辩论,也得用逻辑——所以这就已经证明我是对的。
让我先从胡珀牧师的圣服事件说起,看看将近五百年前的人是怎么使用逻辑的,顺便反思一下在逻辑方面我们究竟落后了多少年。
(引自《清教徒的脚踪》)
整理一下胡珀的论证:
大前提:所有“教会内必做的事”是“圣经明文规定的或者无关紧要的”。
小前提:所有“教会内穿圣服的规定”不是“圣经明文规定的或者无关紧要的”。
结论:所有“教会内穿圣服的规定”不是“教会内必做的事”。
这个三段论的大项是“教会内必做的事”,小项是“教会内穿圣服的规定”,中项是“圣经明文规定的或者无关紧要的”。这是一个AEE-2型三段论(意思是:大前提是全称肯定命题(A),小前提是全称否定命题(E),结论是全称否定命题(E),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是谓词(格2)),因此是有效的。三段论一共有256种形式,有效的只有24种,这是其中之一。
(24种有效的三段论)
所谓“有效的”,就是说,只要前提正确,这个推导过程和结论就一定正确。
至于前提是否正确,需要别的方式去证明。
此处的大前提其实就是所谓的“崇拜的限定性原则”,这是改革宗人士都认同的前提,虽然理解略有不同。小前提的要点是认为“圣经没有明文规定崇拜时必须穿圣服”,这基本上是个解经问题(类似于你怎么理解何谓“诗章、颂词、灵歌”)。然后还要加上他定义的“何谓无关紧要之事”,以及那四点说明作为补充,这算是情境化处理。
如果胡珀的这些立论基础你都同意,那么训练有素的他所使用的推导过程就是一个绝对有效的AEE-2型三段论,因此结论必然正确。你如果还是不能同意他的结论(比如因为你是圣公会牧师,你有你的传统,你的立场决定了你的脑袋,然后你又不愿意或没能力使用你的脑袋),那你也只能去分析他的前提有没有错误,而不用再攻击他的推导过程,因为三段论的有效性不是你能打倒的。
所以,前提的“可靠性”和推导的“有效性”,共同构成辩论的灵魂。
故此,逻辑辩论中的第一个运用就是,正式辩论之前,首先要看对方的“推导过程”是否“有效”。如果压根儿是一个假的三段论(另外那232种无效三段论之一),那就不用继续往下看了,因为论证的结构就已经错了,所以这个论证无效。也就是说,只有在推导过程有效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去进一步审查前提的“可靠性”。
(你同意这个逻辑吗?)
二
逻辑的更常见和更强力的运用,是识别谬误。
谬误有很多种:
不过比这些谬误更基本的谬误,是“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意思就是:
1.我生平最恨种族主义者和黑人。
2.我不相信星座,因为我是天蝎座的,天生多疑。
当你的理论和实践失去了一致性(自洽性),这就叫自相矛盾。或者你的理论恰好在攻击你的实践,你的实践恰好在反对你的理论,这也叫自相矛盾。
比如,如果某个教会坚持在敬拜读经的时候只能读和合本,但在讲道时却可以引用其他版本,这就叫自相矛盾。或者,她要求在唱诗环节只能唱神的话语(严格来说也不是原文、原调,而是人的翻译和人的作曲),但在讲道和祷告时又可以用人自己的话,这也叫自相矛盾,因为你的敬拜要素正在彼此打架。
如果对这样明显的矛盾都避而不谈,这也是不打算讲逻辑了,所以这样的辩论恐怕也没有必要进行下去。
三
逻辑在辩论中的第三个作用,是帮助你找准论点。简单来说,如果对方提出一个全称肯定命题,你要想反驳他,就不能用一个全称否定命题来反驳,因为这两个命题并非矛盾关系,而是“反对”关系,就是说不可能两个都对,但是却可能两个都错。
比如,如果有人声称“使徒时代所有基督徒都受过割礼”,你不能愤怒之下就反驳说:“不对!使徒时代所有基督徒都没有受过割礼!”。如果这样说,你俩就都错了。
想要反驳一个全称肯定命题(A)的正确做法,是去找出一个特称否定命题(O)。因为A与O才构成矛盾关系。
详细情况如图所示:
(对当方阵)
所以为了反驳割礼派,你只需要找出一个使徒时代的、没有受过割礼的基督徒就可以。比如哥尼流(如果对方居然论证出哥尼流也受过割礼,那就再找一个)。
同理,当有人主张“新旧约时代的公共崇拜都是只唱诗篇”(并据此要求现今教会,甚至称不这样做的教会为“献凡火”),你只需要找出新旧约时代用于公共崇拜、但又不在150首诗篇范围内的一首赞美诗即可。事实上这也并不难找,而且远不止一首,比如:
摩西和米利暗的歌(出15)
井啊,涌上水来(民21:17-18)
摩西的见证之歌(申31:19-32:44)
底波拉和巴拉的歌(士5)
素来以你的律例为诗歌(诗119:54)
葡萄园之歌(赛5:1-7)
论末世之歌(赛26-27)
哈巴谷的祈祷诗(哈3)
这些歌都是可以向神唱的。
新约中也有:
马利亚的尊主颂(路1:46-55)
撒迦利亚的歌(路1:67-79)
天使颂歌(路2:14)
西面称颂救主的歌(路2:28-32)
保罗的基督颂歌(西1:15-20)
基督颂歌(腓2:5-11)
新歌(启5:9-10; 14:3)
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启15:3-4)
哈利路亚诗班(启19:5-7)
灵歌(林前14:15, 26)
(引自艾恩斯·李的《只唱旧约诗篇,还是也唱其他圣诗?》)
如果对这么多明显的反证都直接无视,继续坚持那个全称肯定命题,那么也可以说,这是不打算使用逻辑了,因此也没有必要辩论下去。
结语
C.S路易斯曾借着他童话里的老教授感叹:现在的学校都教了些什么啊?他们为什么不教你们逻辑?(《狮子、女巫、魔衣橱》)
所以,如果不能从数学、法学、神学(这可能是三种最有效的方式)等训练中建立基本逻辑能力,又没有被上帝赐下健全常识,那么可以说就最好不要在任何非原则问题(好吧,争论往往就是从“什么是真正的原则性问题”开始的)上发表武断主张,因为很容易被找到漏洞。被找到后你又会抱怨找你漏洞的人没有爱心(可能这篇文章发出之后我就要被戴上这顶帽子了)。
所以必须赶紧声明:我爱这些只唱诗篇的弟兄姊妹,我非常敬重他们的良心自由,我身边就有这样的弟兄姊妹,我真的非常尊重他们,爱他们,他们的很多美好见证都是我不能相比的。我也为我不会唱太多诗篇而惭愧,我愿意和我教会的弟兄姊妹一起更多学习唱诗篇。
但我仍然要说,基于和这些弟兄姊妹一样的良心自由,我还是不能同意在崇拜中“只”唱诗篇,更加不能同意唱别的诗歌就是在“献凡火”。不过感谢主,我其实只听到过一位弟兄这么说过,而且还是听别人转述的。我也真心盼望这个转述是有偏差的,或者曾经如此说的那位弟兄现在不这样说了。
所以本文的结论就是,当你认为某件事十分确定,但你的好朋友善意地指出,其实你的确定并不那么确定时,彼此谦卑,互相探讨,确保没有误会,并且彼此都已经理解对方在说什么,之后的讨论也愿意遵守基本的逻辑规则。在讨论之前最好也要有个心理准备,就是如果对方是正确的,我就愿意改变我的观点。
须知,观念的谦卑才是最难的,因为观念的谦卑就意味着承认对方对、自己错。而太多人在太多次要问题上固执己见时,并不认为自己是不谦卑,而是有一种自己正在持守“千古不变之真理”的错觉。
或许这种态度的确很可爱,某种意义上也值得敬重。我愿这些可爱又可敬的弟兄姊妹能把这股劲头更多用到真正重要的问题上,并且是按着神喜悦的规范和程序。
不过即便仍要为此类问题争辩,我也要说,我其实真心为这种争辩还能存在而不住感恩。这绝非政治正确的说法,而是实实在在的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我为宗派的存在而感恩,为不同宗派的弟兄姊妹还在严肃地讨论、辩论甚至争论神学问题而感恩。
我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要引用资中弟兄的话来说明我这样说的原因,并作为本文的结束:
问:您对基督教各个宗派怎么看?
答:基督教的宗派,从历史上来看,因为我比较熟悉十七世纪前后,宗教战争前后的那些历史,当时宗派的产生,大多数是有具体的因素的。表面上看起来,例如是涉及像圣餐变体论这样的神学纠纷,但是又掺杂了许多宪法性质的、民族性质的和团体性质的具体纠葛在那里面。这些纠葛随着时间的推演,渐渐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现在的长老派,尤其是在欧美以外的长老派,是不是很清楚苏格兰盟约派在他们和查理国王和克伦威尔打仗时期引起争议的那些内容到底是什么,我是高度怀疑的。很可能这些理由在当时很重要,但是后来被时间掩蔽,由于引起争议的理由已经消失,即使在后来他们自己团体的继承人看来,都已经是近乎被遗忘,或者是看得不重要了。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是宗派不重要。我知道有很多神学家和很多值得尊重的平信徒主张,重要的是事工,讲神学方面的派系是扰乱人心,把普通的、神学造诣不高的平信徒引入歧途,这样是不好的,除了效法基督和事工以外,最好不要讲别的。这个说法有很多的道理,至少我没有办法反驳这种说法,但是我从长期历史进程中间也看到这样的现象,就是说,尽管宗派冲突是令人痛苦的,有时候是要流血的,甚至是流无辜者的血的,但是它从侧面上恰好反映了在这个阶段,所有人对信仰都是极其认真,这恰好就是各种理论、精神世界发展得最接近完善的时期。因为你如果不是对这些事情极度认真的话,你是不可能把身家性命赌在上面的。如果你抱着一种无可无不可,哎,这样也行,那样也行,他说的也有道理,你说的也有道理,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确实是不会发生冲突。但是这种人,你也可以想象,第一,他精神发展的深度应该是不太够的,第二,这种和平是不是好事,到底是维护和平的好事,还是代表了信仰本身的衰微,代表了整个社会对信仰本身已经变得无所谓或者不在乎了,这是很难说的。所以宗派的消灭是不是件好事,我确实是抱着极其怀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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