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明确清晰,交易成本越低,无论初始产权判给谁,资源最终都会流向效率最高的用途。”这就是科斯定律,科斯因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于1900年出生于英国,他从小腿脚不利索,而且视力还非常糟糕。尽管如此,他凭借着努力后来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科斯在此基础上问了一个问题“这双看不见的手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工作呢?”科斯的问题非常具有颠覆性,因此他也被认为是伟大的思想家。
在1960年春天芝加哥大学《法和经济学》杂志主编阿伦・迪雷克特的家中,举办了一场非正式闭门辩论会。这场辩论虽非官方学术会议,却成了经济学史上的最重要的会议之一,它直接推动了“科斯定理”系统化的形成。
这场辩论堪称 “群星云集”。除科斯外,到场的芝加哥学派核心成员有1976 年诺奖得主货币主义代表米尔顿・弗里德曼;1982 年诺奖得主信息经济学创始人乔治・斯蒂格勒;还有福利经济学代表阿诺德・哈勃格尔;医学经济创始人鲁本・凯塞尔等九位顶尖经济学家,加上主办方迪雷克特,形成了科斯 “单枪匹马对阵九大高手” 的局面。
早在1926年,科斯就发表了经济学史上非常重要的论文《企业的本本质》。也正是因为这篇论文,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家都认为科斯的经济学违背了自由的规则,也就是违背当时普遍认为的经济学基本规则。
科斯在《企业的本质》中问了一个问题:“既然市场是万能的,为什么世界上还需要企业呢?”人们确实可以通过市场来满足自己供需,企业看起来好像确实是多余的。科斯并没有否定市场不是万能的,而是得出一个经济学上经典的答案。如果只通过市场来满足供需,成本就会非常的高,科斯将其命名为“交易成本”。包括为了找到合适的交易伙伴、确认商品、服务的质量、价格、真实性,需要付出的时间、金钱、精力等等,而这还只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后续的成本还有很多,比如不满意打官司等等。
企业的存在不是因为市场无能,而是因为市场的“交易成本”太贵,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这就会有效高的提高社会的总效益。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学理论,而是一种具有革命性的思想。
这种思想虽然不是政府直接干预经济,但确实存在企业干预经济之嫌,故科斯会被当时的经济学大师们误认为是反对自由经济学。在1960年的会议上,弗里德曼直接发难,并称科斯的理论不符合经济学常识。斯蒂格勒则直接指出科斯就是为政府干预经济作护航,严重违反自由市场原则。“芝加哥学派”本来就是自由经济的司令部,科斯的理论直接冒犯了他们的信仰。
但科斯并没有生气,这一次会议虽然没有正式的记录员,但却被约翰・麦吉自己完整的记录下来。科斯通过三个故事来阐述自己的思想,最后震撼全场,弗里德曼从一开始反对到坚定的支持,并强烈建议科斯抓紧整理出自己的理论,也就经济学上里程碑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
科斯的第一个故事:牧场主的牛跑到农夫的田里吃庄稼,造成农夫损失,该如何解决?传统的解决方案就是牛主人赔偿农夫损失,因为牛主人有错在先。科斯认为最好不要考虑这件事情的对错,而是应该以实现总收益最优为目标。
举个极端的例子,牛主人甚至可以让自己的牛将农夫的庄稼全部吃掉,因为这样的牛可以买更高的价钱,而农夫也不用生气,牛主人可以直接给高出庄稼的价格,最后一算账二人都超出正常的收入,也就是实现总收益最优,那么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这个案例就是经典的“产权明确,交易成本最低,实现总收益最优。”农夫和别人交易不如直接和牛主人交易合适,他俩之间交易,“交易成本”可以最低化,牛主人也一样,但前提是产权明确,也就是农夫的庄稼和牛主人的牛非常明确。
这个交易案例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市场上必须有企业?企业实际上代表某种权威,通过企业可以让交易双方,即便是陌生人,也可以彼此信任对方的产品产权明确。如果企业弄虚作假怎么办?那就涉及到企业的成立、运作、出事谁来负责都需要非常明确,并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
科斯的第二个故事:工厂生产污染环境,造成对周围居民的损害怎么解决?我们常见的解决方式要么停产整顿,要么搬迁,但这两种解决方式都是鉴于工厂有错在先。事实上,也不能让工厂一直停产,毕竟工人还需工作养家糊口。搬迁更不合适,只是换一个地方污染。还有一种解决方法,与附近居民沟通协商进行赔偿,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有些就是不接受经济赔偿,怎么办?
科斯的理论直接促使“碳排放权交易”的生成,简称“碳交易”。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将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以此用市场化手段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简单地说,就是将温室气体排放权视为可交换的产权,企业需要购买碳排放权。企业需要排放的气体越多,就需要花的钱越多,这就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就会计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最合适,而且必须改进排放设施,否则自己就会关闭。
科斯的第三个故事:无线电频谱分配。二十世纪初期,广播电台和出海捕鱼的渔船广泛使用无线电,但因频谱使用权未明确界定,不同使用者频繁共用相近频率,导致信号互相干扰,甚至还出现恶意乱用频率发送假消息的情况,这种情况发生主要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交易成本太大。
中国历史有一件值得历史铭记的事情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当时十八位农民并不懂得“科斯定律”,但却是“科斯定律”在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他们将土地承包给个人,实际上就是明确产权,尤其是使用权和所有权非常明确,所有权依然归集体,但经营权和收益权归农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提高生产积极性。只有产权明确,才有可能提高生产积极性。
“科斯定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除了产权明确外,就是交易成本降低。而家庭作为生产单位,本身就具有天然的 “低交易成本优势”。无需专门干部协调生产,家庭成员间的分工协作基于血缘信任,沟通成本几乎为零;家庭成员的劳动成果直接影响家庭整体收益,“自我监督” 替代了集体的外部监督,彻底解决了 “搭便车” 问题;收益分配直接在家庭内部完成,无需计算工分、集体统筹,避免了分配过程中的矛盾与效率损耗等等。
1991年,科斯因其思想彻底重塑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对 “制度”“产权”“交易成本” 的理解,被称为 “用最朴素的语言揭示最深刻经济规律”的学者,因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当然,科斯定律并非 “万能理论”,其应用存在明确边界,学界争议主要集中三点:在现实中交易成本难以测量问题;科斯定律侧重“效率最优”,但可能忽视 “公平”;对于 “纯公共物品”(如空气),产权无法清晰界定。
但大多数问题通过“科斯定律”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现代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按照“科斯定律”来进行经济改革,并且大多数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