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前几天在看守所第一次会见某客户。案子没聊几句,话题就转移到了她的狗身上。
她说她被抓的时候和她的狗在一起,她的狗就是她的心肝宝贝,就是她的全部。以下省略她和狗的温情故事几百字。总之,蜀黍和她说,她的狗会被好好照顾的,但是她不是很确定。
我说大姐你知道你这次进来可能要关上蛮长时间了……我觉得蜀黍不太可能一直养着你的狗啊。就算是这几天养着,后面肯定也要让它去被领养了哇?
她听了差点跳起来:“不不不,千万不行,我的狗不能被人家领养。我会找朋友去领它回家的,你得帮我打个电话,让他们再照顾一段时间,千万不能让我的狗被领养。”
二
……讲真,我是真的不想打这个电话的……
一是我真的很忙,我哪里有空帮忙找狗。
二是如果你找家人,我可以让我的调查员去帮忙,但是你要找一只狗,我都不好意思找调查员去搞这种事。
最后,最重要的,我感觉她就是在胡说八道,蜀黍每抓一个人就帮忙看狗,现实吗,可能吗?
但是看着她神情焦虑,我咬咬牙,就答应了她。但是我也告诉她:“如果问下来真的在警局,请你务必叫你朋友尽快过去领它。”
“我保证我保证,你一定要帮我打这个电话!啊啊啊!”
三
得,领了差事,第二天我就打电话给本地警察局了。
电话拨过去:“有紧急的事情请挂电话拨打911……什么什么请按1,什么什么请按2……”一圈听完,还得按0找接线员。
接线员接了电话:“星露谷警察局,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额,那啥,其实我是个刑事律师,帮我的客户打电话来,她前几天被抓去了某某看守所,但是被抓的那时候她的狗和她在一起,她说狗是被你们带回来了……我不知道我讲明白了吗……所以这事我得问谁?”
我说话声音越来越低,之前我真的也没多想,但是因为我说以上这些的时候,蜀黍完全没吱声……我越发觉得我自己简直是个傻子,蜀黍怎么可能帮她养狗呢?
没想到,等我讲完,电话那头声音还蛮镇定,蜀黍说:“我们这里没有动物,但是我觉得你可以联系星露谷动物防治中心(Animal Control)。”
四
我电话了这个动物防治,又把刚才的这段话说了一遍。
接线的是一个女士,她很爽快地问我:“你的客户叫什么名字?”
我说某某某。她和我说:“她的狗就在我们这里。是一条白色的吉娃娃。”
啊,实在是太好了。
我说:“她让我一定要嘱咐你们不要让别人领养她的狗。她会尽快让朋友来带走的。”
她说:“她的狗在我们的寄养部,那里的动物都是不接受领养的。所以它会一直在这里,直到她找人来领。但是,我们要得到她本人的授权,来领者的名字,才会放狗。”
是的是的,你们做得太对了!
五
过了一会,动物防治的女士又打来电话了。
“你的客户还有其他狗吗?”
据我所知没有。
“是这样,在她的狗被找到的那天,同一条路上还有一只流浪的德牧也来我们这了。我就想确定一下这只狗是不是她的。”
想想,德牧和吉娃娃,这画面。
我说:“我正好要和她视频,我马上就可以告诉你。”
我和客户视频的时候,我看到屏幕那头的她大吐了一口气:“实在是太好了!这就是我想知道的消息!我会尽快联系我朋友去接它的!太感谢你了!”
我也告诉动物防治的女士,这只德牧不是我客户的狗,我客户就只有一只狗。
她说:“太好了。谢谢你告诉我。”
六
写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
这个故事很打动我的地方在于,我的客户是一个马上要去坐牢的人,但是她的狗仍然得到了善待——我觉得这种对比很有冲击力。
我甚至有点惭愧。我做了十几年的刑事律师,竟然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以前貌似也有客户和我说过担心他的猫啊狗啊的,被我一句话就顶回去了:
“大哥你现在自身难保,麻烦关心好你自己的案子。”
——想想自己真的是满冷酷的。人被关了,狗怎么办?我以前甚至都没有想过这种问题。
而且我接到动物防治的电话,我知道不只她的狗,这个城市路上流浪的狗,原来都有人在关心——想想,怪不得我都没有在这里见过流浪狗。
我想到了一些事……
我知道有人会说:“特殊时期,你难道不能理解吗?”
一声叹息。
七
我还想到了一些其他事。
我原来的律所在上海延安西路,我上下班都会经过延安路高架。这条高架路上,我遇见过很多次有人把小奶猫抛弃在路上。小奶猫无助地趴在路上,然后被路过的车子碾轧。
有一次在华东医院门口,我冒着200块违章停车的风险,把车停在路边,然后想去救那只在路中间的小奶猫。就差这么30秒,它就在我眼前被撞死了……
我一个人在那里扼腕,跳脚,啊啊啊啊啊,我大声叫,但是那只猫就是死了。我甚至不能报警,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报什么呢。
……
星露谷所在的州法,虐待动物和遗弃动物都是犯罪。而且随着每一次被发现,严重性都会提升。
比如虐待动物第一次是轻罪,第二次开始就会上升到重罪,刑期最高是四年。
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