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图是本地法院入口背景墙
一
我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现在也在美国执业。
我自认在中国执业的时候,是非常尊重法官的一个律师。有时候我感觉法官对法条研究得不深刻,我也总是保持仪态,不卑不吭和他们解释。遇见没有耐心听完的法官,我通常会告诉他,我在庭后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给他们进一步阐述这个问题。
对检察官就不一样了,因为检察官是和我们对庭的一方,我在庭上对检察官不客气的时候就挺多的。我有要求没见过的检察长回去取指派文书,最后检察长因为拿不过来所以退庭的(又见《答同行秦律师朋友圈》一文);也有半开玩笑地告诉对面的检察官,带“师”的人你们不要乱抓:老师、律师、牧师,人家人民基础很深,你们搞不定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语气怼过法官。
二
我觉得这是我们“技术派”和“死磕派”律师最重要的一个差别。
我们技术派律师和检察官对庭时交锋,我们也不介意言辞激烈——但是,我们不怼法官的。
是啊,法官有时候是和检察官穿一条裤子的,法官有时候做的决定真的也很扯,有的法官控场能力也极差——我有时候看着他们被一些死磕律师搞,他们全无招架之力。
但是我还是不会去怼法官的。
从我的从业经历来说,我跟着师父看他怎么做,我师父就是这样规规矩矩做律师的(又见《我的基督徒老板》一文)。
从我的执业伦理来说,前脚在庭上大声骂好法官,后脚又要指望着这个法官来给当事人从轻判决——我感觉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啊。
在法庭上,和法官对着干,指着法官鼻子,有的律师甚至还不肯离开法庭,要么在法庭打地铺,要么在墙外绝食——好像是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但是这样的做法总体来说还是出于一种“实用主义”的角度,和我个人做辩护律师的执业理念相差甚远。
三
机缘巧合,我去年开始在美国执业做刑事辩护了。
开庭的时候我们一般叫检察官“State”,因为检察官就是代表国家来起诉的。说起检察官,真的是哪里的检察官都是一样铁石心肠,哈哈哈哈,我现在终于理解了这就是他们的立场,也不是咱的中国特色。
但是开庭的时候,我们叫法官叫“Your Honor”,可以翻译成“法官大人”,这是一个自带敬语的称呼,表达了对法官的尊重。
我原来在中国干了十几年的辩护风格,可以完全移植过来:对检察官就不要怕,该怎么怼怎么怼,但是对法官就是要尊敬,可以提意见,但要有理有节。
这种对法官的尊敬还体现在很多细节上。
原来在中国的时候,辩护人是坐在那里辩护的。一天庭审下来,整个屁股几乎不挪窝。我们如果想要给法官看一样什么东西,我们就交给法警,法警负责递交给法官。
但是在这里,辩护人是站着辩护的。不但可以站起来,还可以走来走去。不但辩护人可以走来走去,检察官也可以走来走去——讲真,这个小细节我其实适应了很久。一直到现在,我有时候看着检察官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也很恍惚;我辩护的时候还是几乎都是杵在哪里,我就觉得一边走路一边说话好奇怪,我要疯狂走神的。
但因为可以走动,当我们想给检察官或者给法官一样文件或者证据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可以直接走过去给的。但是在这里差别就来了。
对检察官,我可以直接走过去,拍拍他桌子,直接给他看。
但是对法官呢,我就要很尊敬地问法官一句:“法官大人,我可以上前来吗?”当然法官大部分都是说可以的,那我才可以凑过去,把文件递交给她。
四
上个月开庭的时候,有一个很小的细节,深深打动了我。
美国的法庭一天有不知道多少个听证会(hearing),中间没有休息的。20多个人全是早上10点,然后法官就开始一个个叫名字。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法官说:“哎呀,不好意思,我要去休息一下。”大家都理解,其实她就是要去方便一下。
然后这时候,法警大吼一声:“全体起立”。
瞬间法庭所有人员全体起立,大家目送法官走下她的法官台子,原来坐在上面的时候不觉得,她走下来才发现法官是矮矮的一个女生。然后大家就这样对她行注目礼,看她从后门走出了法庭。
过了一会,法官端了一杯水,她还没进来的时候,法警又在此再次大吼:“全体起立。”,法官重新走回台上,然后用手示意大家可以坐下了。
哇,这个场景让我非常震撼。法官就是法庭之主,当时有了很直观的感受。
五
读到这里,大家可能有一个疑问。因为法官也是人,他们也有软弱,难道这里的法官就自带正义光环,从来不犯错吗?
在这里,每个法官都有每个法官的个人特色。有的法官特别不喜欢当事人有酒驾历史,如果当事人有,那基本就是取保无望了。有的法官则会在预审时允许传闻证据(hearsay),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就会要求更换法官,把案子换到那种不会在预审允许传闻证据的法官那里。
更换法官不需要什么理由,法官本人也不会觉得不高兴,法官自己也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更换——但是我们更多是像在给检察官传递一个信息:“这个案子我们是要好好搞的,你没法让被害人出庭就最好早点撤案。”
有的时候,法官会有特别严苛的一些判决,让人无法理解——这里也会有哦!但是当地报纸也会写报道的,法官其实是会有个人压力的。
六
在中国,由辩护律师提倡说大家要一起“尊重法官”这件事听起来怪怪的,但却是我的肺腑之言。
不单律师应该尊重法官,各级官员也应该尊重法官。我们的国家若真的有这样的风气,那种打心里轻看法官,随手给法官递个条子,就命令法官改判的事情才会真的减少。
我相信大部分法官也是有骨气的。
在中国的时候,有时候法官会和我说:“大家都是法律共同体,我们一起来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实现公义。”老实说,我以前对这件事还没有很切身的体会。
反而是到了这里以后,我的律师誓言最后一句是“So help me God”。法官和检察官的誓言最后一句也是这样。我才对这件事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们辩护律师也好,检察官也好,法官也好,我们都只是尽力而已,最后成就公义的还是👆天上那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