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金年代”的美国人既享受着繁荣和富裕,又痛恨着垄断和腐败。1894年,美国工业总产值跃居世界第一位,到1914年更是超过了英、法、德、日四国的总和。美国因新科技、新发明带来的便捷而充满希望和乐观,但也因贫穷和腐败而充斥着焦虑和痛苦。大部分美国人的钱包鼓起来了,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找到了幸福。“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在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中变得苍白无力,“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被事故频发的矿井、条件恶劣的工厂、拥挤肮脏的贫民窟污染。美国人渴望一个更公平、更民主的社会,他们渴望进步。
他们第一个想到的解决方案就是仇恨,这一切都是富人造成的结果,但像卡耐基和洛克菲勒这样的人,虽然凭借垄断成为巨富,但同时他们在慈善方面的贡献又不亚于他们的生意。只能转移仇恨的对象,比如反天主教徒,反犹太人,反移民,反黑人,反印第安人,反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并制定了《排华法案》。
最后还是回到对付垄断的大公司,工人们不能指望政府,而且工人们唯一的选择是罢工。虽然欧洲的工人们在罢工这方面取得很好的经验,但美国人学不来。他们更看重个人的自由,不相信集体,对集体主义有一种天然厌恶的情绪。美国工人因为待遇太糟糕,最后迫使他们是不得不联合起来一起罢工。
1886年5月1日,这次罢工主要是由一个叫“劳工骑士”的工会组织的全国性大罢工。罢工的起因是待遇问题,特别是工资和工作时长,罢工的目的是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工人们唱着《八小时歌》:“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生活。”大家虽然不喜欢罢工的工人,但基本上同情他们的境遇,理解他们的诉求。但发生在芝加哥工人罢工引发暴乱事件改变了大家的风向标,导致11人死亡,70多人受伤,其中7人为警察。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和主流民意都从同情工人转为支持警察,指责罢工者为暴徒,铺天盖地的舆论要求严惩肇事者。
美国人对警察的认知和欧洲人不一样,欧洲人认为警察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美国人因为是民选政府,认为警察是保护人民而不是镇压人民,对警察和军队的伤害被看作是对民意的伤害。最后,原本很多雇主同意“八小时”,结果因为罢工导致警察死伤而没有执行。
在芝加哥警察一通海捕和嫌疑人互咬之后,检察官把8个嫌疑人告上法庭,这就是“伊利诺伊州诉奥古斯特·斯皮斯及团伙案”。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约瑟夫·加里对工人明显有敌意,偏向检方。陪审团从1000个候选人中勉强挑了12个,而这12人也都带着明显的偏见,事先认定被告有罪,除非有过硬的相反的证据才能让他们改主意。结果除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外,另外7人被判死刑。案子的结果在美国和欧洲却引起截然不同的反响。
在美国,人们认为“正义”得到彰显,在欧洲则这八个“罪犯”成为“伟大的殉道者”。甚至在1889年7月,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主持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为了工人阶级的理想,为了对殉道者的崇敬,为了永不忘却的纪念。美国人拒绝接受这个日子,他们不想庆祝这个流血的时刻。但在“劳工骑士”的推动下,1894年,美国国会还是通过立法规定每年九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为美国的“劳动节”。
虽然美国人不庆祝“五一节”,但他们从没停止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1916年,国会通过了“亚当森法案”,以联邦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八小时工作制,超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应付额外的费用(加班费)。

